正文 好运小狗九十九次追妻 — 第145章

林眷僵了僵,她下意识觉得,她的童年就是抹布小狗的童年。而真正的童年,似乎并不那么可堪回首。

简念念也安静下来,有点好奇地看向林眷。

林眷清了清嗓子:记得,我带你们去看看。

她不想在老婆崽崽面前露怯,毕竟已经是妖族之主了,区区一个童年阴影,有什么好害怕的。

她带着简聆音简念念往远离城堡的小森林里走去,越往里走林木越是遮天蔽日,原本就是暗沉的傍晚,夕阳的光芒照不透层层叠叠的树冠,便更显得暗影沉沉,犹如夜晚。

林眷变出来几盏小煤气灯,她们提在手里,像是进行某种隐秘的冒险一样,往森林深处里走去。

我最初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她一边走一边提醒简聆音小心脚底的藤蔓,简念念嫌自己作为小朋友,小胳膊小短腿碍事儿,直接变成了卷毛小狗,在简聆音和林眷旁边蹿来蹿去。

因为森林里面光照条件不行,我算是族里面个子比较矮的三头犬了。

简聆音还没进过这么原始的森林:但作为人类,你已经不矮了。

确实。在森林的日子还是很锻炼狗的,因为只能吃点毒蛇和啃点毒蘑菇,所以基本百毒不侵了。因为看不见阳光,所以发展了很好的夜视能力。只不过在这种非常原始的环境里,我天生那种弱肉强食的价值观被强化了。

在这里,恃强凌弱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简念念被差点被藤蔓绊倒了,林眷用妖力伸伸手把卷毛小狗抱进了怀里。

简聆音看了一眼自家崽崽可以被抱在怀里,而她只能艰难地选择下脚的地方。虽然人与狗不同,但简总也有点想被抱着走。跋涉丛林,不是她这个被现代社会驯化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普通人可以立刻适应的。

好在很快她们就走到了林眷给自己刨的狗窝。

我小时候就住这儿!

简聆音瞥了一眼那个小狗窝,好长时间不住了,藤蔓和木头搭建成的狗窝,已经被风吹雨打地几乎看不出是个窝了。

你们妖族是对公主有什么惩罚吗?还是因为你实在是太糟糕了,所以才会被发配到这里跟毒蛇呲牙,每天啃毒蘑菇吃?

林眷麻木道:应该单纯就是因为我人不行,简念念在妖族不就过的挺好的。而且后来我养出来善念之后,也弥补了一个比较天真灿烂的童年。

林眷踢了踢那个破烂的窝,想起来自己现在看起来略显凄惨的童年。

她当时其实并不觉得很凄惨,因为没有可以对照的空间,她以为所有的三头犬都是这么长大的。在腥风血雨里残忍觅食,在黑暗深渊里幻想什么是光明。

林眷真正觉得自己有恨,是从深渊里走出来,看过外面的世界之后,产生了比较心,然后才开始产生隐恨的。不过鉴于她没有善念之前,就一直是依靠燃烧恨意而充满战斗力的。

产生这点恨,对于那个时候的林眷来说其实并不算是坏事。

她讨厌妖族,讨厌世界,有时候也讨厌自己。更多的时候,她瞧不起一切,觉得人生不值一提,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直到她遇到了简聆音。

直到,她在人间被磨砺出一颗善良的心。

林眷小心翼翼地扫了一眼简聆音的神色,她虽然状似坦然地把简聆音带进了她最不想回首的童年,但还是有点丑媳妇不好意思见公婆的心理在的。她出身不好,是在这种地方长大的,妖族之主林小狗其实有点羞愧。

可惜小煤气灯能够照亮的空间实在是很有限,阴影之中简聆音的神色平静内敛。

倒是简念念先下意识哇了一声:你小时候好厉害

大森林,独自捕猎,弱肉强食,然后靠着绝对实力称霸一方,成为整个食物链的顶端。这多酷啊!

相比较而言,她在女仆小姐姐的怀抱里长大的成长经历简直就有些拿不出手了。而且她还挑食,还讨厌虫子,别说是荒野求生了,就是来这个森林观光一圈,都不想再来下一次了。

简念念说完之后顿了顿,在林眷和简念念诧异中带了点调笑的目光中,努力把自己崇拜的表情给压制下去。

简念念强行嘴硬:呵,但是真正的贵族,是不需要荒野求生的。

林眷点了点头:所以,现在想想,我最初的培养方向就不是什么贵族公主。

简聆音没说话,继续保持平静。

我可能拿的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剧本吧。

简聆音还是没说话,继续保持平静。

林眷又瞥了一眼老婆,对这种沉默感到有点不安。老婆不说话,是什么意思呢?难道老婆不喜欢荒野求生吗,还是觉得我在大森林里面抓蛇有点恶心?

老婆?林眷小心戳了戳简聆音的胳膊。

简聆音僵硬地转过来,脸色沉重。林眷心想,完蛋,我是不是哪里戳到老婆的雷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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