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晴天 — 〈7〉

翌日,我和Rachel又血拼了一整个白天之後,我本以为她晚上又会去跳舞。但她却说,要去吃一餐好的。

「你可以放心请我,我不会误会的。因为男士请美女吃饭是正常不过的事。」她如是说。

…好吧,我认了。

就是有愿意请女生吃饭的男生,才会有视被请为天经地义的女生啊!

我们去的餐厅,在西新宿一栋商业大厦的五十二楼。Rachel预先订了位,还幸运地被编排到靠窗的位置,让我们能够清楚看见窗外东京的夜景。

看到这排场,我心里对这里的价钱已经有个谱了。只是不知道这里接不接受信用卡?

「我有一个问题。」点过餐之後,Rachel说道。「你说你都很闲,所以你在假期时都在做甚麽?」

我喝了口茶,说道:「也没甚麽啊。都是看看影碟,上一下网,每隔一段日子就整理一下住处。」

最近的假期活动,不就是自费出国去供人差遣了。

我续道:「像我这样的平凡人离开校园,开始工作之後,生活就是淡淡似是流水啊。」

「啊?」

「那是陈百强的歌啦!」

Rachel不会连陈百强是谁也不知道吧?这很难说,毕竟他过世的时候她才只得两三岁…

「啊,我知道他。我妈到现在还会经常听她的歌啦!」她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我不被当叔叔也不成就是了。

「你的生活这麽无聊,为甚麽不拍拖?」Rachel问道。

「我有拍过拖啊。」

「你都懂得说是『拍过』了,那跟现在单身有甚麽关系?」她反问。

「…」

其实是没有关系。只不过每当有人问我有没有女朋友的时候,我都习惯反射性地答说我有谈过恋爱。或许,我是怕别人误会我连女生的手也没试过拖?

又一次证明,我很在意别人怎样看我。

我只是摊了摊手。「对於我来说,单身或是在谈恋爱,都只是单纯的一个状态而已。」

「即是怎样?」

「打个比方吧。若你有天晚上打电话问我在做甚麽,我可能是在家里看书,或是跟朋友在打球。对於我来说,我对两种活动都不排斥,但也不会说喜欢到非要其中一样不可。」

「看你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你不怕一辈子都是一个人吗?」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啊。」

「你真的有拍过拖?」Rachel眯了眯眼。

…

「当然有,我不骗小孩子的。」我说道。「虽然是大学时代的事了。」

「那一定是当年人家甩了你,甚至是劈腿,所以让你有阴影。」Rachel玩弄着水杯。

我正要开口否认的时候,转念一想,算了,解释也只会被当作掩饰。

「总之,有试过拍拖就好,不是所有人也需要有人陪伴的。」我耸了耸肩。「毕竟不是十八廿二了,不会一整天都只是想着情情塔塔的事啦。」

Rachel说道:「说到底,你只是怕麻烦罢了。」

当侍应生把食物端来的时候,Rachel的手机响起短讯通知。她拿起看了一看,看了我一眼,按了一下回信键,但又临时改变了主意,把电话收起。

「男朋友?」我问道。

Rachel抿着嘴点了点头,反问道:「是又怎样,有关系吗?」

我没有立即回答,只是转头看了看外边的夜景,然後转回来面向正等待答案的她。

对啊,有关系吗?

我耸了耸肩。「对於我这种大叔,当然没有关系罗。」

对於Rachel,我可从来没有非份之想,真的。我这种无车,无才华,无有钱老爸的男生(是不是用「男人」比较适合?),哪敢高攀人家这长得漂亮,家里又有钱,日後还有可能成为明星的大小姐?

别开玩笑,她今天拿着的手袋,大概值我一个半月的薪水。

她忽然开始从不同的角度看我的脸,像是想从我的脸上看到甚麽。

我问道:「怎麽啦?」

「我在看看你有没有一丝失望的表情啊。」

我没好气的说道:「我心里正在淌血中啊。你看不出来吗?」

「都不好玩的。」Rachel嘟着嘴。「算啦,告诉你好了。是你的姑姐传来的。她提醒我要帮她买点东西。」

该死,我居然真的有一点点高兴。

「噢,是吗?」我只是低着头,用不在乎的语气说道。

那麽,她究竟是有男朋友还是没有?算了,关我甚麽事。

吃饱了饭,我和Rachel往新宿车站进发,准备乘电车回饭店。

晚上非办公时间的西新宿,静悄悄的,途人稀稀落落,只有间中经过一些餐店门前的时候才听到热闹的声音。

我和Rachel并肩走着,踏着缓慢的步伐,好一会没有说话。

很奇怪,虽然我知道明天会和她一起回到香港去,但这时候的气氛,却有一点离别的味道。

「喂。」Rachel忽然说道。

我问道:「嗯?」

「前两天我收到电影公司的通知,说我被选中了。」

「啊?是当女主角吗?」我问道。

「不是啦!」她失笑。「是个三线角色,全出戏里大概有十句对白那种。」

「但第一次出演,还是值得高兴的啦。」我说道。「恭喜你。」

她「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工作都排得很密。我下个礼拜又要回来日本工作了。」

我笑道。「工作多是好的呀,尤其是你们这一个行吧?」

「我是想说,我和你可能有一阵子不能见面了。」Rachel转过头来看我。「所以我才要和你来日本呀。」

我停下了脚步。

只听她续道:「因为工作一忙,就没时间购物了。」

哦。

「这样的话,我们就和一个月前那般好了。」我抬起头,望向远处的大厦。「我不认识你,你不属於我。」

她听得出这是陈奕迅《十年》的歌词,笑着接了下去:「我们还是一样。」

半晌无言之後,Rachel忽然轻哼起歌来。我听了两句,心想,那不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时合唱的歌吗?

她看了我一眼,没有理会我询问的眼神,只是继续哼着。

我看着Rachel的侧脸,想起当初遇上她的时候,目光被她所吸引,只是因为单纯的觉得她很亮眼。然而,经过相处後,她却让我会想去多了解她,真正的去认识她。

很可惜,我和她的交集,大概快要结束了。

Rachel,虽然跟你的交集不多,时间也不长,但在十年後,纵使我们不再相识,我想我还是会记得你的。

想到这里,她刚好唱到男声开始的部分。我自然而然的接了下去。

Rachel对我笑了一笑。

就这样,我们两个懒得理会有没有人向我们投来异样目光,自顾自的哼着那一首让我们相遇的歌。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