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情的红衣女郎散发着迷人的魅力,举手投足充满了万种风情。
她的舞伴伸长了手站在另一头,等着她投入怀抱。
众人的目光被他们精湛的舞蹈吸引着,舍不得离开。
女人,真该有所谓的柔情特质才能留住心爱的男人吗?
这个论点,我不同意。
************
挂上电话,我的耳里还余留着对方吼叫的回音。
真是该死。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就被那个该死的男人篡上了第一记者的位置,真不甘心。
咬着指甲,我勉强的把思绪投入到写到一半的稿子,想要把它舖陈的更加耸动,但字句间都是满满的妒火,像要把稿纸烧了。
我不相信!过了十年的时间,还会有羁绊?!真是可笑。
喝完最後一口咖啡,心头上愤愤不平的怒气还是无法平息。
算了!我抓起外套,认命的推开椅子。
天气如此沁凉,我该出去走走。
这里的人们有着其他城市没有的悠闲,缓慢的走路、缓慢的说话,连吃东西的速度都像是在品嚐上好的佳肴。
我不耐的敲着桌面,等着柜台的小妹拿咖啡给我。
乡村特有的清新味道,我不需要!只有闻到人们互相较劲,才能令我清醒,处於你争我夺的环境是我生命的原动力。
生命并非妥协就能达成共识,我要的必定要有人犠牲,如此得到的东西才会有它的价值。就像方才在电话中的鹰扬不懂我的坚持,所以我们才会吵架。
杨浩维,这个从大学就一直吸引我的名字,他算什麽东西,浪费了本姑娘这麽多时间!
仰头着店家免费提供的柠檬汁,些许汁液随着我的嘴角流下,我抬起手臂拭去。
「小姑娘。」旁边有人唤着我。
我转过头,遇上一双沧桑的眼神。
一个蓄着白胡须的老年人嘴里叼着烟斗,笑咪咪的望着我:「你看起不像本地人。」
我嫣然一笑,娇着声回道:「这种乡下地方哪有像我这样时髦的女生。」
「也是,你长的这麽漂亮。」他仍是笑着说:「不是我们这里的大婶们生的出来。」
油腔滑调!不管到哪都有这种打不死的蟑螂。
拎着袋子,我转身就走。
「欢迎你来!」他在我後头扔了这一句。
色老头!
***********
天色还没亮我就起了床,抗拒着低血压的不适感去那间布庄,专程去找那个杨浩维念念不忘的女人。我就不信,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会有多漂亮的女人。
但是,一见到她,我整个人都傻了。
传言她长得像没见过世面的村姑,总是绑着俗气的头巾和穿着过大的围裙,说话像大婶、走路像大腹婆。怎麽我见到是一个清秀的小姑娘?!
谣言真是可畏。
这女孩再怎麽看也不是近三十岁的人,到底是怎麽保养的啊?看起来居然比我还小,气死人了。尤其是那精致的脸蛋、小巧的身材、还有纤细一手即可握的细腰,真是令人可恨!
虽然外表不如她的柔弱,态度当然要压过她。
可是到最後,居然杀出个程咬金!
这里果然是蛮夷之邦,连讲话的内容也低俗的可笑!
不过,我才不是那种只懂得打扮自己的千金大小姐,不要太小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