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可乐泡小麦 — 麦田里的守望者-1

布诺已经离开九个星期了,可小麦似乎还活在两人同居时的世界里。

即便布诺尽力带走属于他的一切,剩余的物件里却还残留着他的影子。

卫生间,洗脸台上,白色瓷砖上淡色描摹出的满月是他靛色牙刷杯留下的痕迹,返身看那毛巾架,上头空出的一片领地原来也写着他的所有权,撩开浴帘,CLARINS的Avtivefacewash是他强烈推荐的,新买的那一瓶还没开封他却已经走了。

踽踽踱出卫生间,正前方芥末色沙发套也是他选的,现在依然奋斗在第一线。布诺说,这是他跟小麦姐姐奋战到底的标志。因为小麦姐姐的绰号叫芥末,她一直反对小麦跟男人交往,所以布诺特意选择了芥末的代表色给自己增加士气。

如今,沙发套颜色依然靓丽,信誓旦旦的宣言还弥留在耳畔,只是他人已经走了。

【来来往往的你我遇到,相识不如相望淡淡一笑。】

这是布诺最喜欢哼的一句歌词,而小麦比较喜欢后面一段:【某天涯海角,某个小岛,某年某月某日某一次拥抱,轻轻河畔草,静静等天荒地老。】

每次小麦哼唱起这句时,布诺就会不分时段地从背后搞突然袭击,嘴唇贴着他的脖颈说:“宝贝儿,这里就是我们的小岛,今年今月今日今时今刻,你想要我的拥抱吗?”

而这时,小麦会转身白他一眼说:“你不是已经抱着了吗?”

“你知道我指的不是这种……”

布诺的动作总比说话快一步,言语间手已经伸进小麦的裤头。

如果那天是双休日,小麦八成半推半就让布诺称心如意了,运气爆棚时在床上缠绵,稍微差点在沙发上折腾,最不好时在浴室里膝盖磕着瓷砖受刑,不分场次。

如果是工作日,小麦百分百会推开布诺,心急火燎地冲进卧室换衣服准备上班,然后草草亲下布诺当作补偿,不忘加句提醒:“布诺,别玩了,上班要迟到了。”

双休日得逞的布诺会满足得像只饱餐的猫,全心全力服侍被自己折腾到动弹不得的小麦,而在工作日,惨遭拒绝的他铁定会无视小麦的苦心,闷声不吭地套衣服走人,然后“冷淡”个几天,积蓄能量在某个空闲的午后一次爆发,持久战一直打到第二日早晨。

小麦吃不消布诺这样的报复手段,每一次下来他的骨头全部散了架,适逢周末也就算了,可布诺越来越刁钻,挑的日子总是周四,非得让他在一周的最后一天丑态百出。小麦只得战战兢兢上班,回家后拼命讨好这个没吃到甜头的人,那时,他非得豁出去不可。

可作为根源,小麦哼歌的毛病根本改不掉。第一他不自觉,第二布诺会作怪。他总是有意无意哼出那歌曲的曲调,反反复复,直到小麦无意识地开始跟唱。

布诺天生喜欢游戏,而这就是他最乐此不疲的游戏之一。尽管小麦觉得没完没了,但他容忍了,因为他喜欢布诺。

和布诺呆在一起的任何时候都好过现在一个人,让影子陪着自己过日子。

小麦和布诺算得上有缘人,同一所学校同一届毕业,同一家事务所的实习律师。

布诺是大家的开心果,他的笑话很多什么级别都有,他不怎么会生气始终笑呵呵的。是人都喜欢和布诺呆在一起,小麦也不例外,只不过他藏了点鲜为人知的心事。然而这点破事儿差点在一次酒后全盘托出,替他掩饰的恰恰就是布诺。

小麦对那时的事记忆全无,得到的所有说法都是别人口述的。小麦唯一有印象的是,他划拳输了,明明对那琥珀色的威士忌毫无抵抗力却还硬着头皮喝了下去,两杯下肚脑袋开始犯晕,到第三杯时他的记忆就中断了。

秘书A小姐这么说:“喝完酒后,你像被抛弃在路边淋了一夜雨的小猫,肩膀抖得厉害,嘴里一直咕哝着‘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走?’好可怜哦。”

同事B说:“第一个上来拍你肩膀问候的是小姐C,她对你一直有意思,但是被你轰走了。还以为你要大闹天宫呢,结果你拽着布诺的衣襟把酒气全扑到他的脸上,用命令的口吻说:‘喜欢我,我叫你喜欢我!’那场面,超震撼的。”

小麦脸色骤变,离猪肝色还有一步之遥。喜欢起哄的D小姐也凑了过来,笑嘻嘻地补充:“布诺都傻掉了,看着你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你还趴在他肩膀上抽泣呢,唉,还以为你们会kiss的说,没想到你睡着了,可惜死了。”

D小姐说话时喜欢拖个“死”字,动不动就“可爱死了”,“遗憾死了”,不过这次,小麦倒觉得自己真的死定了。其实第一个向他陈述事实经过的人就是另一位主角,布诺。不过诉说的场所不是在事务所,而是在个莫名的地方,床上。

一夜折磨,一丝不苟的浆洗被单仿佛经历了地壳运动,变化出深浅不一的沟壑,好像一朵朵盛开的白玫瑰。小麦与他坦诚相对,腰际直达股间的强烈酸痛让他震惊到哑口无言。

布诺欣赏似的看着他,嘴角蔓延出笑意,“你知道吗,昨晚上我第一次被男人告白。”

“我、我说的?”小麦结巴地问。

“你叫我喜欢你。”布诺靠近了些,小麦退后了些,半条身子摇摇欲坠。

小麦的牙齿还在打架,“我、我喝醉了……你别理我就好了。”

“谁叫你不分青红皂白就扑上来,看见没,这都是你咬的。”布诺指着自己的胸口,啃咬出来的红点连成片,小麦差点昏厥,他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手笔。

“那、那你可以推开我!干嘛还……”

小麦的脸拼命红了起来,他连忙抓过薄被盖住自己冷到发颤的身子。

“我也不知道,等我回过神的时候已经抱住你了,你哭得好厉害,脸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我不想看你继续哭下去,所以……”布诺困惑了会儿,呢喃着伸手揽过小麦的腰向自己靠拢,黑曜石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够了,我知道了,这件事算我不对,你、你赶紧忘了吧。”小麦的心脏为之紧缩了下,他赶忙逃下床,跌跌撞撞地翻找自己的衣服。

布诺紧跟着抓住他的手腕,贴近他的耳畔近乎委屈地嘟囔:“你让我怎么忘,你知道自己昨晚有多美吗?因为你,我冲动了好几次……”

似曾相识的话在脑中共鸣,说这话的那个人有着一排整齐的贝齿,不管自己说什么总是咧开嘴不知足地微笑。想起他小麦不自禁烦躁,他推开布诺情不自禁地吼道:“那又怎么样?!你没父母吗?他们会允许你跟一个男人厮混吗?他们会叫你分手分手!立刻分手!”

激动过度的小麦好像酒未醒似的踉跄地倒退回墙角,脸上投射出绝望。这绝望早该在六年前就湮灭了,结果现在全都翻涌了出来。

当年,他下定决心要跨越那条可怕的界线跟那个人在一起时他却消失了,渺无音讯,哪怕一句话一张卡片都吝啬到不肯给。小麦以为自己早就忘了,记忆反而根深蒂固。

被推倒的布诺老老实实坐在地毯上,沉默很久很久后,他仰视小麦的脸不苟言笑地问:“小麦,你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对不对?”

搭扣的手微微颤抖了下,小麦蛮横地回答:“不关你的事。”不敢再看纹丝不动的布诺,小麦飞快地穿戴整齐冲出门,临走飞快地说:“等我走了以后十五分钟再出来,就这样。”

穿着昨天的衣服回到事务所,小麦紧张到了脚趾头,同事们迫不及待围在他周围告诉他昨晚发生的精彩一幕,他紧绷着脸比上庭还痛苦,直到替他解围的人到来。

精准的十五分钟时差,布诺出现在众人眼前,自信满满地迎接别人的围堵,好似明星见面会般气氛热烈。大家都想知道,号称“冰窖”的小麦究竟有什么惊人的表现。布诺的回答自然没让大家失望,也没让小麦失望,尽管在布诺口中他差点因行为不端被请进警察局。

自认得到绝佳谈资的众人纷纷散尽,只剩他们两人。布诺走到他的面前,公事公办的脸糊弄着别人,目光却极其柔和,他轻唤声:“小麦。”

小麦逼着自己和他对视,冷淡地问:“什么事?”

布诺换了口气,凑近了说:“想让我忘了昨天的事也可以,只要你像昨晚一样命令我。”

“你——”小麦头皮发麻,差点上气不接下气。

“说不出口的话就喝酒壮胆吧,我会陪你的,免得你到时候乱投怀送抱。”布诺笑容可掬地说,唇瓣神不知鬼不觉擦了下他的耳垂。

小麦面红耳赤地瞪着他,天知道他触动了布诺哪根沉睡的神经。

互相试探了整整两个月,两人的感情升温比想象中来得快。布诺搬出原来租住的房子,而小麦,和姐姐芥末大吵一架跑了出来,两人住到了一起。只可惜,连一年都没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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