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聽歌 — 44

Io——或者说赵阡陌——踱步到死小孩面前,他本来就比这十六岁的少年要高上大半个头,两人距离一拉近,差距更明显,赵阡陌微仰起脸,斜睨着眼前出色的少年,自有艺术家的高傲自负。死小孩反应亦不慢,最初的惊异平伏了,赵阡陌是明星又如何?不过也是困囿於生老病死七情六欲的平凡人,不见得比他高贵,是以死小孩也如一只刺蝟般武装起来,拢起眉,带点不屑、不安地回视眼前男人。

传知书记得死小孩颇欣赏Jupiter的歌,本以为他见到赵阡陌後定会兴奋地向对方要签名,可这两人只是默默无言地互相瞪着,要不说还以为他俩是决斗在即的剑士。

他走到两人身旁,有点尴尬地充当介绍人,简略说明两人的名字身分背景,就让他们坐在沙发,自己强找点事做,又是收拾东西,又是切蛋糕、斟茶倒水,传达礼见那两人间气氛紧张,也跟他们待在客厅,试图让对话顺畅一点。

等传知书收拾得七七八八,往茶几放上茶点跟几杯热茶,死小孩跟赵阡陌又谈笑风生,全无刚见面的剑拔弩张,传知书心中不明白,可总算松一口气,不愿在难得的假日搞出一个烂摊子。

家中沙发是三人座位的,死小孩跟赵阡陌各据一方,空下中间的位置,传达礼席地而坐,三人望了传知书一眼,又看看沙发中间的空位。传知书说不出有什麽不妥,只是死活不愿坐在他俩中间,便坐在传达礼旁边,在死小孩和赵阡陌的对面。

其时他俩正在谈音乐,死小孩顺手拿起一块草莓蛋卷,说:「我在认识知书之前就爱听音乐,後来知书教我听了不少经典的歌,使我更爱音乐了。」

传知书往死小孩的小腿狠狠拍了一记,低骂:「臭小子,没大没小,我整整比你大十几年,还老是直叫我名字,好歹叫我一声叔叔。」

事实上平时死小孩很少叫传知书的名字,总是用「喂」、「你」就算,可是在赵阡陌面前老爱直呼其名。传达礼又做和事佬:「算了,大哥,你才三十岁,又没有多老,还讲什麽辈份不辈份的……」

「不,」赵阡陌呷了一口茶,说:「我们比阿宥大了十四年,若是在古代,十四岁都能做父亲了,叫声哥哥或叔叔也不为过分。」

「是吗?不好意思,我这人没什麽礼貌,」死小孩耸耸肩,不甚在意:「我识了他几年,真没有叫过他一声大哥,也从未视他为长辈。不提这事,知书,你真是口密,跟大名鼎鼎的Jupiter主音相识多年,几年下来都从未在我面前提起过这事。」

传知书乾笑几声,还是抵受不住这怪异的气氛,从兜里拿出薄荷烟跟打火机,在众人面前点起烟,赵阡陌双眼凌厉,驱去本来温文的气质:「不是答应我戒烟吗?」

「啊……戒烟……」传知书忍不住一拍自己额头,那晚随口答应赵阡陌戒烟,不过一晚後就忘了,而且他一有心事或紧张就要抽烟,这节骨眼又怎记得起那晚廉价轻率的承诺。可是赵阡陌都挑明了,他也不好再抽下去,由是拈着一枝烟,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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