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七七四十九日之前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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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日。

睁开眼睛,阳光却未能穿透厚厚的黑窗帘,致使室内一片幽暗,分不出日与夜的区别。若是往常,董长夜肯定睡得天昏地暗,不到下午一两点都醒不过来。可是今日与昨日、前日、大前日、以至四十日之前一样,他在早上八时二十五分就自然清醒。前一晚设定的闹钟还未响呢,他怕自己在这重要的日子也睡过头。

不可以睡过头。平日他总是睡到日上三竿才醒过来,反正他不事生产,都是廿七岁的大男人,还靠爸妈跟兄长养着,他跟妈妈说了一百遍:我想出去工作,我想当个体育科老师,我读大学就是修体育的呀,我想教小朋友,我喜欢小朋友。

他说话很孩子气,但他不想的。心里想的是别的事,也会想些复杂的事,可是他不知道要怎样表达,很多时候就傻笑起来,按着父母的心意去做。

妈妈说外面的世界不简单,容不下他这种心思单纯的人,还是不要出去工作的好。爸爸开了一间很有规模的投资公司,事业如日方中,要养他一个孩子,绰绰有余。他每天就在徐未央跟他两个人的家里度过:自己做简单的饭菜,等未央下班回来。未央在爸爸的投资公司工作,具体倒不知道他做什麽职位,只听过爸爸说未央是个很有能力的年轻人,前途无限。

董长夜爱未央,很为他高兴。

所以,在那重要的一天,他想早点起床,给未央做早餐。读大学的时候,他们住在邻近大学的私人楼,也是由他为未央做早餐的:也许是公仔麪、简单的三文治,或者只是煮白饭跟荷包蛋,加豉油捞着吃,很好吃。

未央吃着他做的早餐,下巴尖尖的、洁净的脸带着几分满足,每当对上董长夜带有期盼的眼神,他就会在吃完後拍拍对方的头,笑弯一双总是闪烁水润的黑眼,赞他做得很好。他最喜欢讨未央的欢心,从不做他不喜欢的事。他喜欢未央,是由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他们的父母在大学相识,使他们自小就一起长大。小时候的未央已经格外秀气、惹人怜爱,圆大的双眼总是令人想起无辜的小狗,可惜他长大後,眼睛没有小时候的单纯可爱,拉长成一双含着几许风流的桃花眼,看来有点不诚实。

董长夜看不透长大後的未央,只觉得他好似有很多想要瞒着他的事。既然未央不想他知道,他就不去了解那些事,那麽未央就会快乐、会幸福。

早上八时三十分,董长夜在赖床五分钟後踢着拖鞋下床,到厕所刷牙洗脸。八时四十分,他到厨房打开雪柜,他总会看到里面放着火腿、西生菜、沙拉酱、蕃茄、鸡肉、鸡蛋跟盒装牛油,而黑木制的储物柜里,必定会有一袋麪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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