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討厭,你在我左右 — 第二章--他的機車,誰結帳?(二)

第二章--他的机车,谁结帐?(二)

于家的饭桌是怎样鼎盛呢?

点点人数看,蓝家五口子、于氏伉俪、于心薇和于紫薇两家七口、还有于逸朗和葛品臻,足足有十六人。

十六人,这种情况换着别个家庭,早就迁移玉步到饭店里吃饭算了,省得麻烦!

然而,他们所有人都知道外头的饭店,根本没有这种叫座力,能把这麽多人凑在一起的原因,除了为于逸朗和葛品臻洗尘外,更是为了吃黄惠娟的好手艺。

于家两位小姐结婚後已不在于宅里住,却经常携着夫婿小儿回娘家吃饭,为的就是黄惠娟的手艺。

所以黄惠娟辞职,不止于逸朗一人不高兴,是整个于家的人都不高兴,但有什麽法子呢?她年纪真的大了,即使替她请个助手,要处理这麽多人的晚膳确实吃力。

幸好黄惠娟答应他们,每月一次,每月为他们两家主理一次晚饭,就是那种定期的大家族聚餐,也可以说是两家人的家庭同乐日,毕竟情谊深厚,孩子们又是一起长大的。

但很奇怪,两家人的情谊深厚,却没想过要结为姻亲,何解呢?

也许曾经有萌生过这种念头,现实却无法让它茁壮。

于家两位小姐跟蓝家两位公子的年纪有颇大的差距,姊弟恋,还有女高男低的身份差距致使无人想过要把他们凑在一起。

唯一一对较符合条件的是于逸朗和蓝采蕊,可是也没有人想过要撮合他们。

又何解呢?

大家都有这种同感,蓝采蕊很讨厌于逸朗的机车个性,纵然他长得出色英俊,但讨厌他的个性多於长相。

于逸朗也不喜欢蓝采蕊这种野丫头,说话呛口,举止粗鲁,性格倔强,他偏向喜欢恬静娴雅的类型,最好有点小鸟依人的感觉。

所以他们站在一起,怎麽看都是一对没可能擦出爱火花的男女,若要在他们的关系上下一个定论,应该是――小熊维尼和吉蒂猫。

同类却是独立的个体。

「爸,妈,我想搬出去。」

晚饭到了尾声,于逸朗突然说出要搬离于家的事。

所有人的目光变得诧异,但很快又高兴起来。

「朗,是不是有女朋友?和女朋友一起住吗?」萧明明是最高与的一个,她立即追问。

于逸朗失笑摇头:「你们别误会,我没有女朋友。只觉得爸妈很想过二人世界的生活,你们搬过来後连佣人也不请一个,不就是想两个人吗?

而且我在美国惯了一个人,现在回来台湾也想一个人住,这个时候搬出去很适合。」

就知道所有人爱往他感情方向幻想,他到底单身多久?多久没好好谈一场恋爱,继而演变成饭桌上每次必须讨论的家国大事。

五年?六年?

才没有这回事,这些年他并非完全与女性绝缘,有过些许,却都是过眼云烟的女人,热情来得快,消失也很快,所以单身很长时间似的。

「随你,我没意见,自己照顾好自己。」于卓楠淡静的说。

年青人嘛!都想过自己的生活,搬离父母独居是迟早的事。

「搬出去也好,带女孩子回家方便点。」蓝爸爸笑眯眯的说着。

「津叔,别为老不尊,小孩子听到不好。」于逸朗用筷子指指对面的胖嘟嘟的小鬼。

他尝试拉开话题,尝试把瞧点放到可爱的小孩子身上。

「没事,没事,我什麽都听不到。」胖嘟嘟、白白嫩嫩的小孩,可爱地用一把稚气的童声,扮着成人口吻说话。

众人被小孩子的趣怪逗笑了。

「对呀!逸朗,事业重要,爱情也重要,别老是吊儿郎当,虽然说今年才三十岁,但是再拖几年,拍拖结婚生小孩也四十了。」于心薇接着说道。在她三十岁前的人生观是爱情比一切重要,三十岁後的人生观却是家庭比一切重要,是典型又传统的女性观。

「要不要二姐替你介绍几个?」于紫薇例必加上一把嘴。

于家的二小姐于紫薇同是典型又传统,典型的名缓,传统的富家小姐,喜欢出席社交场合,经常替于明国际出席慈善活动、晚宴酒会,认识不少跟于逸朗匹配的名媛淑女。

于紫薇也知道很多女人觊觎着这城中抢手的黄金单身汉,可是于逸朗就不喜欢交际应酬,是个标准的工作狂。

「你们放心,我心中有数!对了,我在美国买了很多手信回来,现在去拿给你们。」终结话题,于逸朗脚底装上轮子似的逃离饭桌。

相亲这回事,总叫他敏感不适。

不是说于紫薇的眼光不好,而是太好,好到要拒绝的时候总有一堆手尾随身,若扯到业务上更是麻烦。

还好他有买礼物,无法把话题转到小孩身上,用礼物来堵塞悠悠之口最实际,要不然你一言我一语,十多个人他怎抵挡。

于逸朗来来回回跑了几趟才把礼物分派好,大部份的礼物也差不多,女士们不是名牌丝巾便是限量版包包,男士们不是领带便是皮夹,只有蓝采蕊的礼物有些不同。

她的礼物是一个像手球般大的水晶球体,底下配备一个电插座。

她看了看,想了想,莫非……又是……

「什麽来的?」蓝采蕊板起脸把水晶球举到于逸朗面前,近乎指控的口吻质问道。

「加湿器。」

「又是加湿器,我有啦!」胸口里喷出一道乌气,非常顺手地把水晶球扔回盒子里。

她不生气,就是有点郁闷,除了圣诞节交换礼物外,这麽多年,他个别买给她的礼物都是加显器。

「嘿!我姐她们都有包包,但她们不会跟我说我、有、啦!」他瞪着她,慢条斯理地跩回去。

虽然这是预期中的反应,但其实她该高兴才对,至少她的礼物不是从百货公司的女装部、男装部或童装部里挑出来的,而是他特地跑去家品部买的。

加显器,他就爱买加湿器,那又怎样?

谁叫他每次逛街的时候,只要见到加湿器便会想到她,然後每次要买礼物给她时,自然又想起加湿器呢!

起因是――

某年的冬天,他跟她在大街上走着,她突然站着不动,垂低头,鼻血便流下来。

回到家,娟姨斟了一杯热水给她嗅着,原来她要的是水蒸汽。

娟姨说天气乾燥,空气中缺少水份,一般人吸着这样的空气便觉得鼻子刺痛,但蓝采蕊像热带雨林的动物,非常不适应乾燥天气,入秋开始鼻子便一直刺痛,如果那天天气特别乾燥,还会流鼻血。

他以前常见到娟姨在家中烧水,她说那是要替空气加湿,当时他不明白加湿的意思,也不知道加湿的作用何在,直到那天他才知道空气乾燥会使鼻子刺痛,而蓝采蕊的鼻子经常刺痛,甚至夏天开空调,冬天开暖炉抽乾空气中的水份也会痛。

隔天他便买了一部加湿机回来,蓝采蕊第一次感动得没把他臭骂一顿,没说他机车乱花钱,而且整个冬天都在待加湿机附近。

後来市面上推出加湿器,他见到又买回来给她。自始,天气乾燥的日子,她手中总是捧着一部加湿器。

而他的回忆里,有着这样一张富兴趣味性的画面。

当所有人围着暖炉看电视的时候,蓝采蕊是一个人里着一张卡通毛毯,手持加湿器,孤独又趣怪地在电线旁边遥望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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