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察觉到不对劲的是凡斯,再一次独自去看埋藏起来的秘密之後他感觉到了陌生的视线,不属於他所带来的族人,也不属於原本居住在这座岛屿上的精灵。
「我以妖师之名将此封印在大地深处,非吾子孙不得其解。」
凡斯当机立断把那个目光打走,然後以言灵之力加固了一层封印。
翻开第二页的最顶端就写了这麽一个句子,让我肯定了这个故事果然和我所知道的那个凡斯有关系。
我立刻往下阅读,这句话总是给我一种战争即将开打的预感。果然,下一段故事就进入了另外一个阶段。
这应该才是故事的重点吧?
这则故事因为是由某个不知名的人士,现在看来应该是跟着凡斯一起跑到岛上的其中一位妖师族人没错,因为这是从某个人的记录中重新编写而成的故事,所以当故事瞬间跳到几个月之後我还愣了一下。
我们的大部分族人已经顺利转移到另外一个隐蔽的地方,仅存的我们正在努力劝服精灵友人们随着我们一同离开,但精灵友人门虽也感受到了逐渐接近的战争,却坚持留守先祖们曾经居住的这片土地。
就像我们顺利的登陆岛屿,不久后他们也来了,我听见住在东边那美丽而又机灵的精灵少女从远处传来的惨叫声,也亲眼看着极力阻止他们登岛的精灵孩童还未开始人生的篇章便画上了休止符。
我们当时就坐在整座岛屿的中心,等待着他们逐渐接近的脚步,而最终两位德高望重的精灵为该不该离开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早已经退离世界历史的精灵应该沉浸在他们主神的爱戴之中和乐生活,但历经漫长时间的精灵却因为我们而开始争辩。
族长眉头紧蹙,但我们都很清楚我们并没有插手这个决定的资格,只能静静的坐在一旁等待这次争辩的结论。
着一场场的战斗持续了三天,我们终於勉强将他们全数送走,然在那之後我们也没有继续留在岛上的理由了,於是我们和少数决定离开的精灵一同回到了阔别已久的世界上。即使那妖师一族才有能力驱使的武器仍然留在岛上,留在岛上的精灵一族答应了替我们暂时守护着,然而我们都希望这武器不再重见天日。
与那些精灵分道扬镳过後又过了一段时间,我们迁移居住地好几次了,与他们之间的联系早已断绝。
我们只知道在我们离开之後,留在岛上的那位精灵一族的领袖将岛屿完全封闭起来,非关系者根本无法搜寻这座岛屿的存在。
那之後过了很久很久,比起他们那些贪婪而贪图势力的行为,现在在鬼族逐渐占领这个世界的消息跟严重。虽然妖师一族早也已经避世而居,但是鬼族经常对我们一族提出联盟的邀约,希望可以藉助我们的力量加快鬼王得到这个世界的速度。
也许突然有一天妖师一族会彻底隐居避世,也许妖师一族最终还是无法避开参与这场战争的命运,因此我将这段往事写下,期望日後能被後世所得知。
落款处的署名写的是「世间纯粹的黑」……说实话如果不是明白这是这个世界的人形容妖师一族最贴切的形容词,我真的会开始怀疑这署名的人平时网络游戏玩太多,所以才会给自己取一个这样的名字。
至於那个被埋藏的秘密,我的直觉告诉我那是类似於阴影的力量,自古以来这种强大的力量都不缺那些追逐着。
不过我记得这篇故事一开始在地图上面就写了非特定人士根本就看不见原来是指这座岛屿经过特别的处理没有相关的血脉根本不可能看见这座岛屿的存在啊!
……等等!既然凡斯也是当初这件事情的相关者,那麽这是不是就等我如果我跑去绿海湾坐船出海是可以看得见那座岛屿?
虽然是这样想想,但是我也不可能真的跑去绿海湾找一辆船出海找这麽一座也不太确定一定会找到的岛屿,而且当初离开的妖师祖先们都不想要再回去了,自然也是不想要自己的後人看到自己留下来的故事过後跑过去冒险的吧?
我揉了揉有点疲惫的眼睛,然後居然发现书本页面上的文字慢慢变浅,直到只剩下白纸,而白纸又好像瞬间经历了好几百年的岁月,变成泛黄的颜色。泛黄的纸上浮现出另一个人的画像,依旧是个精灵,笑起来却没有像之前那个精灵那样优雅,反而显得像个小孩子那样天真纯良。
不过这精灵的样子怎麽越看越眼熟……啊啊啊啊啊!
我好像明白为什麽我家的邻居这麽努力想要隐藏自己的踪迹,还要花费那麽多精力跑到原世界来居住了!
如果前面那幅画像是凡斯画给留在岛屿上的那位友人的画像,那麽这幅画里的人应该就是跟着妖师一族离开岛屿的那些人之一吧?
我突然想到老姐在那天晚上还告诉过我他早就在邻居还没有搬进隔壁那间屋子之前就已经把对方的一切查清楚了,那麽就不知道老姐有没有调查到这件事情。
我下意识就把手机拿出来要给老姐打电话,「碰!」
这门明明就有事隔音能力不错的门,他们两个人在外面的走廊上对打了这麽长的一段时间我也没有听到什麽声音,所以这一声爆破声音还是把我吓了一大跳。
也幸好有这麽一声爆破声把我的注意力放回现场……如果现在悠哉悠哉给老姐打电话说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太好。
我随手把书本放好再度开门,其实我只是想要随便看一眼这走廊究竟给他们这群人弄到怎麽样了。
然後我就後悔了。
今天的天气真的好不错啊!谁能告诉我为什麽我站在走廊上抬头居然可以看见蔚蓝的天空吗!
二楼去了哪里?终於被你们毁掉了吗?
我看到消失的二楼其实也没有太惊讶,反而有一种本来就应该会这样的想法……但是这种想法明明就很有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