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尽管如此,能够出生,遇见喜欢我的人和我喜欢的人,太好了。~
我的脚骨关节错位,韧带又拉伤。老四带我去一间中医看诊,医师徒手将踝骨整治回原来位置的一刹那,我痛得差点晕过去。等回神,发现我的手正紧紧抓住老四手臂。
「抱歉……」
我刚刚有多痛,他也被我抓得有多疼吧……然而老四似乎没听见我的声音,不放心地质问医师:
「这样就没事了吗?什麽时候可以完全好?」
「当然不会这麽快就没事,尽量不要用到这只脚,记得准时回来换药,一个月後就可以恢复得差不多了。」
我的脚踝裹上肥嘟嘟的白纱布,老四送我回到住处,下车前,他说随时可以为我接送。
「我的脚已经没那麽痛了。」
真的,被医师矫正好的关节几乎感觉不到痛楚,甚至还能轻触地面走路:
「而且,小纯可以载我。」
他看上去有点落寞,倒也没再多说,送我到家门口,道了再见。
却没有马上离开。
「瑞瑞。」
先是思索着什麽严肃的事而踌躇,他才决定对我启齿:
「我和许彤艾……也许我应该告诉她我喜欢过她,等着被她接受,或是被拒绝,然後一切就会明朗。这阵子我想了很久,即使她喜欢我,我们也不会在这个时候交往,不会在今天,也不会在明天。如果不是过去某一个时间点在一起,那麽往後的日子就不会在一起了。」
他所执着的那个不能替代的灿烂时光,我想我懂,也为那一段无法介入的岁月感到嫉妒。然而老四抱歉地对我说:
「因为她是我哥的女朋友,也因为我们这几年都这麽走过来,所以,我不想破坏现在的状态,如果我们之间谁先改变,就回不到过去了。对我来说,许彤艾就应该放下过去,遇到一个跟我大哥一样好的男人,然後和他幸福到老。这样的想法很自私,明明你要的不是暧昧不明的结果,可是,瑞瑞,当我明确地告诉你我喜欢你,你却不相信了。」
我的心情很乱,他说得对,我不相信。相信并不需要证据,只凭一份坚定不移的信念就可以办到,而我没有那麽勇敢的东西。
我把门关上,并没有走开,安静靠着门,直到听见外头传来电梯关闭的声响,稍早忍痛的逞强和心情压抑的疲累重重袭来,我虚弱地滑坐下去。
明明是那麽喜欢,为什麽就是少一分朝他直奔而去的勇气?
接下来的跛脚日子,我大多靠小纯接送,有时不太听话,会自己偷骑机车去上课、买东西,不过像课辅这种过远的距离,就会安份搭公车。
不若前阵子的雷阵雨天气,今天艳阳高照,却不再是湿黏的温度。中秋节以後,经常能感到舒适的微风,擦过树梢、穿过窗户缝隙,潺潺流动。
我撑着头,望向习惯在墙头打盹的猫咪,晒在牠身上棕色短毛的阳光好美,是刚刚好让人昏昏欲睡的光线。
不意,有只手碰碰我。
我转头,小西站在桌边,将他的作业递给我,他面向窗口的眼睛也呈现同样柔和的颜色。
「哇!今天写得真快。」
听见我惊喜的赞叹,他开心抿抿嘴,拿了绘本坐到我旁边座位,翻开阅读。
我花三分钟看完他的作业,再打量那绘本,正是我当初买给他的《恐龙战纪》。从他小心翻页的动作看来,便晓得小西十分珍惜它。
我喜欢他全神贯注在惊险刺激故事时的眼神;喜欢他生怕会伤害到纸张的谨慎手势;喜欢他让夕阳宁静包围的身影。
是不是有一种喜欢,即使在一旁默默守候,也能发酵得漫天盖地?
小西发现我的目光,搁下书,往我看来,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他则将绘本传过来,指住上头的文字:
「这个字,我们今天上课刚学过。」
我凑上前,原来那是喜欢的「喜」。这孩子会读心术吗?读得出我前一分钟的内心独白?
「小恐龙喜欢露水铺在草地上闪闪发亮的景色。」
念完绘本上那一句,我问:
「怎麽了吗?」
小西微微扬起一抹笑意,要分享什麽秘密:「大哥哥上次在你头上写的那个字,就是这个字。」
「什麽?」我一时没能忆起是哪件事。
「我去大哥哥家,你先睡着了,大哥哥拿笔在你头上乱写字,我看他本来要写这个字,不过他写到一半就改成乱画。」
他短短小小的手指指着喜欢的「喜」,我愕然注视,久久不能回神。
那时候的老四还不是我的谁,只是个嘴巴有点坏、有时会跟我打情骂俏的男孩。从什麽时候开始,我已经在他心上了呢?
「我那个时候还不认得这个字,现在知道了。」
小西本来要继续阅读後来的段落,触见我眼角情不自禁泛起的泪光,失措一下。我笑笑,轻轻揽住他的头,和我的头相碰:
「那是很棒的字喔!一个人如果有了喜欢的人、喜欢的事情,就不会讨厌这个世界了吧!像我就很喜欢小西喔!」
他对我的亲昵不太习惯,不过撞见了我的眼泪,因此乖巧由着我靠在他身上,让我在小恐龙所喜欢的发亮草地上,想念老四。
搭上返家公车,我只手拉着吊环,身体随着公车微微摆动,思绪也在出神的片刻飘飘忽忽。
我以前喜欢学姐,但是和你交往的那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你了。
当时听来觉得是推托之词,现在想呀想着,心动了。
当爸爸告诉我,我可以自由选择,长期禁锢的牢笼忽然消失,而我站在广阔的十字路口,无边无际的未来,着实令人茫然害怕,但是,我的双脚已经不必待在原点,可以往前走了。
我在拥挤的公车上努力压抑胸口的激动,不自觉热泪盈眶。
在感情这条路上,也许能够朝着老四不顾一切地奔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