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有人喜歡藍》 — Ch.10 錯過(3)

香港的街道两旁都挂满了圣诞灯饰,各大小商场更是为了这个节日而各出奇谋,争相吸引游客到访,务求推高这一年的销售额。

每一个细节都在告诉你:TheChristmasiscoming!

佩佩的婚宴设在城中有名的大酒店内,虽然双方宴请的宾客不多,但因为佩佩的未婚夫比较大男人主义,觉得一定要让佩佩嫁得风光,也好向他人证明他是有能力的男人,所以坚持要在这里摆酒。

晓蓝在新娘房内跟佩佩争取最後几分钟的相处。

「你今天很美呀!」晓蓝看着穿上一身粉红色婚纱的佩佩,赞叹之余亦不免佩服她的勇气。

「谢谢!幸好最後我有坚持到穿上这一袭婚纱。」佩佩灿烂地笑着。粉红色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当日她提出要穿这袭婚纱时,双方家长均强烈反对,认为有违传统。但她未婚夫同意一生人只有一次结婚,在婚礼上穿着自己最喜爱的婚纱是每个女生的梦想,为甚麽一定要盲目跟从传统呢?在他的支持和佩佩的坚持下,长辈们才总算是勉强同意了。

「终於到了这一天。」晓蓝感慨着。当年她可是一众大学同学里最先见过佩佩未婚夫的人。

「一会儿不会出甚麽意外吧?」佩佩的性格特别容易焦虑不安,现在她的手心都冒着汗。

「傻瓜,不会有事的。」晓蓝拿着纸巾替她擦了擦手汗。

「今天只有你一个人来吗?」

「你觉得我还会跟谁同来呢?」晓蓝讶异地笑着。

「你……」佩佩欲言又止。

「怎麽了?」

「你现在不是跟张源在一起吗?」佩佩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不是啦!」晓蓝完全没法理解佩佩会这样猜测的原因。「你为甚麽会这样说?」

「不是吗?」佩佩也是一脸惊讶,「但念琛跟我说,他是因为知道你跟张源在一起後,他才决定去苏州工作的。」

原来,他是因为这个理由才离开的吗?

晓蓝摇摇头,说:「他肯定是误会了。因为在我生日那天,他在我家楼下碰到我跟张源一起,可能他就是见到这样所以误会了。」

「你没有跟他解释吗?」

「我有尝试跟他解释呀!但他当时根本甚麽都听不入耳,一心只相信自己眼前见到的事,而且……而且他还说了些很过份的话……」她想起自己的那一巴掌。

「那可真是天大的误会呢!」

「是他自己不听人解释罢了!」

佩佩握着晓蓝的手,说:「晓蓝,你们已经一次又一次地错过对方了。我们四个都已经认识了十年,我一直见证着你跟念琛的离离合合,你们的事,我最清楚不过。当年到底谁对谁错,其实已不再重要。最重要是,你们此刻到底是怎样想的。如果彼此都尚未放下对方,又何必再互相斗气呢?」

「我才没有跟他斗气呢……」

「去跟他解释清楚吧。」佩佩语重心长地说:「两个人心平气和地坐下,然後互相坦白地面对自己和对方的心意。」

她们静默半晌。

「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我们不要再讲那些扫兴的说话了。」晓蓝抽出她的手并站了起来。

佩佩知道,他们两个的事,旁人一向都插不了手。只是明明两人都是喜欢对方,却偏偏因为各自的缺点而不断错过。到底晓蓝跟念琛,真的可以破境重圆吗?

她暗自祈求答案是可以的。

晓蓝独自进入宴会厅,从茫茫的宾客中,她一眼就认出了念琛。他穿了一身挺拔的西装,英气逼人,简直把全场的其他男士都比了下去。

念琛也发现了她,远远地朝她挥手。

「只有你一人吗?」念琛看了看她身旁。

「嗯。」

「他呢?」

经过刚才与佩佩的一席话,晓蓝当然知道他口中的「他」是谁,「今天我的身份是佩佩的『姐妹团』。」

「看来那些大老板都是贵人事忙的,哪像我这些小人物。」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但晓蓝总觉得他这一句话当中带着点戏谑。但现在她知道了念琛对她的误会,所以心里反而觉得好笑。

「你甚麽时候回来的?」晓蓝轻轻把话题带过。

「今天早上。」

「这次会留多久?」

「明天就走。」

「这麽急?」她原以为念琛会起码会多留数天。

「嗯,学校那边刚考完试,要赶回去批改学生的试卷和登记分数。」

「哦。」

这时灯光变暗,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徐徐奏起,於是他们就各自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子俊问刚回到座位的念琛:「晓蓝不跟我们同桌吗?」念琛只是摇摇头。

佩佩由父亲的陪同下慢慢踏上红地毯,当父亲把她的手交到未婚夫手上时,两人都已经忍不住热泪盈眶。

台下的晓蓝看到此情此景,突然又想起从前念琛对她承诺会娶她的画面。她望一望隔了几张桌的念琛,刚好他的视线也正投来这边,两人四目交投,没有回避,就只是怔怔地望着对方。

他们均不约而同地想着对方。

如果,十年前我们没有分手,今天台上的新人就会是我和晓蓝吗?

如果,念琛现在没有误会我,今天的我们又是否已经再次在一起?

如果,他/她仍然喜欢我,我也可以好好地喜欢他/她,和他/她一起,直到白头吗?

可惜没如果。

两人同时黯然地别开了脸,把目光放回台上。

一对新人在众宾客前宣读誓词,伴郎把戒指递给了新郎,双方交换戒指後,便在众人的起哄声中深深一吻。

礼成後,台上按传统用投映机播放着一对新人的旧照片,当中有几张是佩佩、晓蓝、念琛和子俊四人游山玩水的记忆。照片中的大家都一脸青涩,十年前,大家都只是二十出头,既少了中学生的天真单纯,也没有社会人士的老成持重。

那时,青春正是可以挥霍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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