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白蓮反派的逆襲 — 第四章 偷窺

程听兰站在苏卿旁边,一起趴在墙头,用树枝遮住自己,苏卿看到他原本想解释,怕被这个节操不肯放,高岭之花当到亡的程听兰骂。

但是殊不知程听兰笑的猥亵,同她比了一个禁声的手势,苏卿很快领悟了,兴奋的点点头。

两人就这样趴在墙头,一左一右,一主一仆的偷窥了起来。

杨烨虽然嘴上不饶人,但是还是顺应着高晋航的索吻,乖乖的抬头,送上自己的双唇。

两人已经擦枪走火,高晋航大手一拉,把杨烨都衣领扯开,露出香肩和锁骨,差一点连乳首都要露出来。

高晋航直接咬上美人的锁骨,时而温柔轻舔,时而用力啃咬,杨烨被咬的有些控制不住声音。

从完美的唇瓣中不小心露出几声充满诱惑的呻吟,高晋航直接被挑逗的受不了:「杨烨,要不我就在这里要了你可好?」

就在这一主一仆快兴奋的流鼻血的时候,突然程听兰被人从背後搭肩,熟悉又诱惑的声线在耳边轻启:「原来兰兰有这个嗜好⋯⋯」

程听兰和苏卿猛然回头,手上紧攥的树枝被两人硬生生折断,发出巨响,杨烨和高晋航马上发现了三人,高晋航二话不说帮杨烨拉拢衣领,把人护在身後。

杨烨有些惊讶:「少爷?程小少爷?您们怎麽会在这?」

程听兰差点没有掐死自己,杨烨是顾严的贴身护卫,顾严在哪他就在哪,怎麽会忘了这点呢!

这下尴尬了,程听兰和苏卿相视尴尬,顾严看到他们两个蹲在一起,靠的很近,不停相望,突然一股醋意涌上。

顾严坏笑:「兰兰,偷窥可不好。是不是哥哥没有满足你啊?我们这就回房,让哥哥满足满足我们兰兰吧!」

听到这句话在场全部人脸都绿了,高晋航护着的杨烨更是面色通红,程听兰尴尬的不知道如何反应,只能顺着顾严把自己牵走。

晚上吃饭的时候,顾严命令厨房今天不要准备辛辣的食物,说程听兰上火了。

苏卿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上什麽火,明明就是你把人家嘴巴又亲又咬,肿成两条士林大香肠了好吗!

程听兰:虽然之前有想过,但是我不想真的挂两根大香肠啊!痛死了!

这次是顾严带程听兰来南方游历,虽然程听兰高冷到爆,但是两人从小感情就很好,顾严都是样样退让,这次落水事件也是促使顾严日後一直保护程听兰的关键,虽然日後这种保护会变成枷锁,让顾严对程听兰十分厌烦。

小说里程听兰实在很傲娇,总是不大方接受顾严的爱意,也从来不表态,只会在小受出现的时候要求顾严照顾自己,以自己身体虚弱为由强逼顾严留在自己身边。

而且身体真的太弱总是无法满足顾严的情慾,这才会驱使顾严爱上诱受属性的小受。

但是现在的我把补药当水在喝,果然名门望族的公子就是不一样,什麽名贵药材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身体感觉已经好很多了,原本白的跟死人一样的脸也越发红润,连照镜子都想把自己吃掉,我真是太美丽了!

「哥哥,今天晚上听说旁边山上的寺庙要放天灯祈福,我们一起去看看好不好?」顾严和程听兰两人正手拉着手在庭院里悠闲的散着步。

昨天听苏卿说这边的天灯是一大名景,记得小说里这次天灯是两人少年时代第一次初吻,但是殊不知现在两人已经舌吻无数次了,不知道这个初吻能不能昇华成初炮?

想想就好期待啊!

「当然好啊!最近我们兰兰气色越来越好了,哥哥也想带兰兰去游山玩水,那我们等等吃完午膳未时出发可好啊?」顾严宠溺的拉着程听兰的手,笑的彷佛能流出蜜一般。

午膳过後我回到自己的房间,认真的抓着苏卿的肩膀。

「快把我打扮成这世上最骚的受!」

苏卿已经见怪不怪了,我穿来这里的三个月间,我们已经把所有能看的男人都配好对,不停意淫了。

虽然她不知道受是什麽,但是她深知骚的定义,用坚毅的眼神回敬我,然後点点头。

「没问题!交给我小少爷,今晚我就让你在顾少爷的身下菊花绽放,让你们俩个翻云覆雨到天亮!」

腐女果然没有坏人!

苏卿激动的比自己要结婚还高兴,开始翻箱倒柜的帮我挑衣服。

「小少爷,我跟你说,我可是纵横青楼看遍小宦无数,怎麽样最骚,怎麽样最勾人,问我苏卿准没错。」苏卿鼻子翘的老高,一副快夸我的脸。

我就先不吐槽纵横青楼看小宦这个部分了,毕竟我也常常会去gay吧呆呆坐着一个晚上,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养眼,果然腐女腐男都是懂得欣赏美的高等生物。

不得不说不愧是纵横青楼好几年的苏卿,眼光真的是好,给我搭配了一身水蓝色长衫,长衫领口是亲肤透气的纱,但是不会太过透肤,若隐若现才是王道,外面套了墨蓝的对襟纱衫,头发盘起一个小髻,刺着花的发带随着没有束起的头发散在身後,一只银簪画龙点睛的插在发髻上。

虽然快入春,但还是有些冷,苏卿帮我准备了一袭有白色兽毛的纯白披风。

照了一下铜镜差的以为我是失足下凡的仙子。

「少爷这样准没问题!这发带上面绣都是你最爱的九重葛,顾少爷一定会拜倒在你的身下的!」苏卿拉过发带给我看了看上面的刺绣。

九重葛?我怎麽不记得书中有提到过这个爱好?

「兰兰,准备好了吗?」

在我疑惑的时候,顾严已经开了门进来了。

他穿着墨色的华服,上面金线的刺绣勾勒出他的帅气,简单的把头发梳成马尾,却能帅出这样的新高度,不愧是男主,甘拜下风。

顾严看着我也是已经看得出神,好在我先收起了痴呆的表情才没有留下口水。

我走进他的面前,左摇右摇的,让纱衫随风轻飘:「哥哥,我这样好看吗?」

顾严抓住我的手,亲了亲我的小拇指,笑的动人:「当然好看。」

顾严拉着我去乘马车,这时我才发现,他亲的那个小拇指有红色的伤痕,看起来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但是明显的看得出是牙印。

书中没有提到过这个伤痕。

是谁咬的?

为何而咬?

怎麽感觉这个程听兰多了很多书中没有提过的事情呢?

不管怎样,这都不是今天晚上的重点,今天晚上就是要把,初吻升级成初啪!

我就不信顾严不会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之下!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