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燦爛於我,你於盛夏 — 孟秋

我走在斑马线上,一辆红色的轿车冲了过来,

然後、然後

我怎麽了??告诉我……

方沫璃,醒醒方沫璃,醒醒。

醒醒!!!

*

我从床上弹跳起来,已经连续做这个梦好几天了,永远都是斑马线、轿车,然後还有一个模糊的人影。

「唉,那个人到底是谁……」我揉了揉眼睛,稍微看了一下手机……七点半!要迟到了!我用光速般的绑好了马尾,刷牙洗脸完後就跑了下去。

「方浩哲,我的早餐勒?」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可不能迟到。

他正坐在餐桌上正在享用他刚做好的法国面包,听到我的话後,把嘴里的面包放下,用着一双无辜大眼对着我,「被我吃掉了,谁叫姐这麽晚下来,我怕它冷掉,只好忍痛吃掉它了。」

「方浩哲!」忍着即将爆发的情绪和伸出手去抢面包的冲动,我露出最完美的笑容对着他。

对了,忘记自我介绍!我叫方沫璃,是个漂亮的高三生,依然有着极强大的信心能在高中过着美好的生活。

我高二学期一半的时候,因为父母是要经常出差的,所以就搬来现在的房子,其实比之前那间房子还要大间,我的房间还算是个小客厅,跟饭店的那种不相上下。

我一直认为外向跟怕生是可以画上等号的,外向可不代表不怕生,因为我就是那样的人,至於我为什麽怕生,说真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而在我旁边的是我弟,方浩哲,国三生,喜欢厨艺也擅长厨艺。

我可以把一道菜煮到烧焦的不成样子,他却可以把一道菜送到世界青少年厨艺大赛第一名的宝座,对於他的厨艺我真的是甘拜下风,可以堪称世界级的,所以每次父母出差,不担心我饿死在家,就是因为有我弟弟这个大厨。

「吼~那现在怎麽办?我快要迟到了。」

离迟到只剩下十五分钟了,我已经有想要掐死我弟的举动了。

「好啦,闹你的啦!早就准备好在你的餐盒了,我连今天的午餐都帮姐弄好了。」

上一秒还是恶魔的他,在心中的画面顿时转变为天使,「喔~我最爱你了,我先走了,记得晚上要煮饭喔!!」我看着天使的化身,一把就要冲上去抱住他。

「不了,够恶烂的欸,没有比我高就别抱我。」他嫌弃的向後退了两步。

欸欸什麽东西,我的身高还算是可以看的好不好!有一个这麽好的姐姐还嫌弃,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算了。」我从厨房拿了我的餐盒之後就往门口走去。

「姐。」他突然一个箭步过来从後面环抱我,「出门小心。」

「嗯,知道了啦。」我转身踮起脚尖摸了摸他的头,赶紧骑着脚踏车往学校冲去。

我用吃奶的力气催着脚踏车的油门,在冲的时候我还连闯好几个红灯,而且还听到有驾驶咒骂我说祝我七天後回来,不过管他的,迟到比较重要,啊啊啊冲啊!花了十分钟飙五公里,这可以问鼎金氏世界记录了吧。

然而,我还是有看到学校特地种植的枫树,正盛开着,宛如进入奥万大一般。

到了学校门口之後,到警卫室打卡,看到的时间是7:44分,呼!!压线,下次不能再赖床了。

停好车之後,我到处寻找我的教室,黎音很奇怪的是,三年级才要分组,明明就只剩下半年就要学测了,现在才分组我也不懂学校在打什麽算盘。

但是,黎音不得不提的是,一年一度的毕业烟火季,每年的毕业生,学校会特定选一日施放烟火以庆祝学生迈向下个里程碑,这也使得黎音也是热门名校之一,我当初也是因为烟火季才没有过度排斥转来这里,毕竟,如果能在高中生涯交到男朋友,跟他一起看烟火,多浪漫啊!

总之我选择社会组,所以当然的,同学都会跟高二不同,但毕竟都相处两年了,关系都很熟稔了,而同时,班级教室也会更换,但是……我是路痴啊……在这一年里,都是子晴带我熟悉环境的。

打完钟之後,我径直地看着路标走进明望楼,社会组三年四班在哪呢?经过十分钟之後……我还是没找到我的教室,奇怪了,明明在明望楼的啊?不知道这间学校的老师都神隐到哪里去了,一个人影都没看到。

晃了晃,还是没找到我的教室,完了啦,等等就要开学典礼了欸。

转身恰好看到卢教,正想过去问他,没想到……

「同学,上课多久了,还在外面四处游荡,跟我来教官室。」我看了四周,确定是在叫我,我才惊觉到已经上课很久了。

听到这句话,当然二话不说——跑啊!

卢教赶紧边跑边说,「同学,不准跑,给我回来!!」

我好歹也是有练过田径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国中时的闺密筱晴拉我去练的,所以基本上,我的一百公尺可是比平常女生还快,大约13秒吧……会不会太快?

就这样来了一场警匪追逐战,差不多跑了十分多钟,我往後看,那个讨厌的教官早就被我甩得远远的,再回头看前面看到有名黑褐短寸碎发发高高超帅的男生似乎在找人,但是我此时已经煞不住了,我们两个这这麽硬生生的撞在一起了。

「碰!」「啊!」的声音此起彼落,我们两个同时大叫,我跌坐在地,显然的,依照牛顿第三运动定律,作用力与反作用力,虽然力相同,但体重却不同,所以当然的,他当然没有事。

「好痛啊!」我觉得身体跟我的屁股已经分离了。

「喔!是哪个笨蛋不会看路啊!」他摸着他的胸膛,看起来似乎也蛮痛的。

「都是你啦!不专心看路,才会撞到我。」千错万错都是他的错!

「怎麽会是我,明明就是你在走廊上跑步撞到我,还敢说我。」他整理他乱掉的头发,灿烂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简直是太帅了。但我绝对不是外貌协会的会长好不,我从不以貌取人……才怪。

「那是因为我……」我绝对不能把我路痴的事讲出来,我试着站起来却又跌坐在地。

只见他看了四周,然後走过来蹲下问我,「你还好吧。」

「没事。」女生的话语基本要件就是没事就是有事,有事就一定是超级大事。

他过来把我的裤管卷开,我下意识的往後退,他看了我一眼,便随即蹲下去卷开我的裤管,发现脚踝有一大块瘀青。

「这叫没事?不过这撞击力道真的蛮大的,连我的胸口还在隐隐作痛。」他指着他的胸膛似乎是在暗示着我说就是你的错。

「你的意思是我的错?」好像本来就是我的错。

「我的错可以吧。」废话,我当然点头啊!

他突然抬头看着我,时间就瞬间停滞了几秒钟,「你是……方沫璃吗?」他吞了吞口水,似乎是要想要印证他的猜测。

「是……啊,你认识我吗?」他这麽讲印象中好像有这个人的存在,但却又想不起来。

「真、真的是……」他支支吾吾的,似乎在犹豫着什麽。

「真的是什麽?」

「真、真的是齁,终於让我找到你了,我是你的同学,也是刚选出来的班长,我叫徐劭凯,因为听大家讲说你是路痴……的样子,所以班导派我来找你。」他似乎是不好意思讲出我是路痴的真相。

「所以……嗯,我是这学期转来的转学生,所以你可能没看过我,我找你找很久了,你书包给我提好了,上来吧。」他似乎想隐瞒些什麽,而且,这个名字好熟悉啊!好像在哪里听过,算了,之後再想。

「笨蛋,上来啦!」我最讨厌人家叫我笨蛋两个字。

「不要叫我笨蛋。」这个人怎麽这样,说到底我根本不认识他,但是对他反而却有种熟悉感。

「你再不上来我就走罗,叫教官记你旷课。」这个人一定是混蛋。

他以为我在犹豫,直接二话不说直接把我背起来「啊!」他刚刚背起我不小心碰到我的脚了。

我发起牢骚,「你可不可以温柔一点。」

「不然不要?」徐劭凯作势要把我放下来。

「别别别,对不起嘛。」我紧张的跟徐劭凯频频致歉。

「别跟我说对不起,我很讨厌有人跟我道歉。」这个人一定是神经病!

我心里咒骂他赶快跌倒、跌倒、跌倒,不对,他跌倒我不就跟着跌倒,不行不行,正当我想到这,他突然滑了一跤,天杀的莫非定律……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