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用力地,再活一次 — 第五章、試探(7)

清清听了,呆瓜似地傻笑。到时候再也见不着这个人,就不会知道他哪些日子跟裴星如在一起。

当晚回家时,清清喝得醉醺醺。最初由陆少瑶扶着她,後来找个藉口把人推给滕思悠,他低骂几句,水冬阳正要接手,滕思悠才肯拥着清清的肩,连拉带抱地带她上车。

她洗澡後,意识还一片昏沉,拿起一个纸盒,去敲滕思悠的房门。因为,她要借酒壮胆,才有勇气单独面对滕思悠。

他也刚洗过澡,头发还滴着水,黑色的睡袍半敞着,露出一大片白晢的胸膛,比起清清两年前回来的时候,他又长高了不少。

「我可以进来吗?」

「随便你。」他擦着头发,任她进来。清清恐防他又要误会,故意不关门,也不坐下,直接向他奉上一个纸盒:「送给你的,祝你考入大学。」

滕思悠先是愣着,过後才接过纸盒:「无聊,又不是什麽大事。」

「去年我生日,你也跟妈夹份给我送礼物,我那时就想找个时机回礼。」

那时,她快乐得难以用笔墨形容。从来没想过滕思悠会自愿送礼物给她——一套昂贵的参考书,以及两本他亲手写的笔记。就算参考书跟笔记都很闷,她也乐得捺着性子,花了许多个晚上,断断续续地看完,背得滚瓜烂熟,不舍得借给别人看。

滕思悠抿了抿嘴,耳廓升起一抹红:「小题大做。」

「我真的很开心。」也许酒精壮了她的胆,清清走到他跟前,仰脸笑看着他,不似平日般小心翼翼:「你第一次送礼物给我。」

「礼物这种东西,什麽时候……」他半带羞恼地压下笑意,含糊地说:「都可以送。」

清清没听到,只是拉了拉他的衣袖,央他快拆开来看。他坐在床边,掀开纸盒,就见到一双雪白的球鞋,鞋带跟标志的颜色均是近黑的深蓝。

「我呀,之前经过那家店,看到那蓝色就想起你,很喜欢,然後就买了。」她看到这双鞋的蓝色,就想起他的眼睛,一拿到工资就跑进去买,幸好一早叫老板给她留一对鞋,不然就买不了,因为这是最後一对了。以前她有水冬阳给她的附属信用卡,要付一两千元买一对球鞋,绰绰有余,今时不同往日,这对鞋花去她三分之一的工钱,但每一分钱掰开来,都有她的汗水与努力。

自己赚回来的钱,才花得踏实。

这辈子的清清常常找不同的藉口给家人送礼物,或许是基於补偿心理。前阵子,她花光两个月的打工的钱给陆少瑶买了一个名牌银包,又给水冬阳买了一支精美的钢笔,他们又是高兴,又心疼她的钱。水冬阳趁她生日时,给她一封大利是,可抵她两三个月的打工钱,她说不要,他就板起脸,逼着她接受。

清清虽然知道滕思悠看不起她,就算给他送礼物,很可能是把热脸贴上冷屁股,可是他毕竟是她喜欢了十多廿年的人,是以她总是忍不住想要待他好。就当是她送他的最後一份礼物吧。

纵使脑袋一阵昏沉,她还是半跪下来,熟练地抓起他的脚,像个鞋店售货员般为客人穿鞋。之所以做得这麽纯熟,是因为她上辈子常为儿子穿鞋。

清攸最乖巧了,年纪小小就学会绑鞋带,总是坚持要自己绑不用妈妈辛苦。偏偏他一双小手很不灵活,绑得太松,没走几步就散掉,结果还得由她半跪下来,帮他绑鞋带。她嘲笑儿子是个小笨蛋,清攸气得鼓着脸,别扭地背对着她:「人家以後都不要跟妈妈说话,妈妈是坏蛋,明明我都这麽努力了,还笑我。」

妈妈又怎可能是坏蛋?由怀上清攸那刻起,清清的人生里,就只剩下清攸而已,她为儿子出去打工、当着一大群客人的面被经理用粗口臭骂,以至是守在裴星如的公寓下等滕思悠、求他回家陪清攸庆祝生日,她都做得心甘情愿。

不,她的确是一个坏蛋。她利用清攸的信任,哄他吞了许多安眠药。那个傻孩子真的以为一颗药等於妈妈的快乐,只要他吞得愈多,妈妈就能收获到愈多幸福。他最怕苦药,却勉强地笑着说:「妈妈不哭,我要吃下很多很多幸福药,让你开心起来。」

其实,水清澄今生最想要的,不是滕思悠的爱情,而是她心心念念的宝贝儿子,清攸。

(作者按:其实清清对小悠可能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她最挂念的人是儿子。所以日後儿子出生了,清清就一天到晚跟儿子甜甜蜜蜜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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