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曙色既分 — 驚艷

秦家在这个清晨迎来了一位客人。

这位客人每年都来,阿色却是第一次有机会见。她走在秦修後面,看他们这方向,是去後山的马场?

早上九点的阳光很温和,一点也不刺眼,照在身上还挺舒服。

空气也正好,积攒了一晚的露水在太阳出来的那刻开始一滴一滴地蒸发,这个时间点,小道边的草木半湿半干,清新干净。

秦修像是知道了阿色内心的困惑,他脚步未停,也没有回头,却道:「傅子筠来了。」

阿色疑惑更深,她知道傅子筠来了,可关她什麽事?

秦修的声音从前方传来,「那天跟秦枫晚聊天,她提到傅子筠喜欢玩刀,是个中好手。」

阿色听了这话,看着他的背影,有些晃神。

他……是带她去见傅子筠,因为她也喜欢玩刀?

「你最近不是在捣腾那些小刀、小匕首吗?正好,让他教教你。」

他一边走一边说,听着身後的脚步声停了,疑惑地转身,「怎麽?」

阿色听完,往前小跑了几步,等跟他并肩,秦修才再度迈开步子。

两人一齐朝马场走去。

「开心?」秦修问。

阿色也不说谎,「嗯。」

像吃了甜甜的巧克力,她低下头,悄悄笑得跟巧克力一样甜。

秦修一双眼依旧看着前方,但眼底也带了些笑意。

……

秦家几个少爷小姐都聚齐了,连七房家的小不点们——秦霈秦沾都来了,傅子筠面子挺大。秦修看着围在马场外的人心想。

他顺手揽住秦舟的肩膀,「傅子筠呢?」

秦舟指了指马场两个驰骋的身影中的其中一个,「喏,在那呢。」

阿色站在秦修旁边,随着秦舟指示的方向看去。

有一个身影很好认,秦家大少爷秦枫眠。秦枫眠从小就是被当成继承人来培养的,他年纪轻轻,就已经显得很稳重可靠了。阿色甚至觉得,连秦枫眠骑马的身影都是稳稳当当的。

而另一个身影,骑着白马,一身黑色骑装,她看不清他的长相,但光看身形,就已经够出众了。

阿色想起秦修跟她说的八卦,忍不住朝秦枫晚的方向看去。

大小姐双手撑在马场栅栏上,头发被风吹起,她却毫不在意,目不转睛地盯着马场。

不知道是对这项运动感兴趣还是对人感兴趣?

「看,我说的是真的吧。」秦修突然凑到她耳边说。

阿色已经习惯了他突然的靠近,如今已经能做到脸不红,气不喘,心不跳了。

秦修话音刚落,马场上的身影已经朝他们而来。

秦枫眠的马匹明显减慢了速度,到他们面前十米远的时候已经由疾驰变为踱步了,马匹的主人踩着马镫,没有什麽花哨的动作,就这麽普普通通地下了马,整幅画面却是莫名的赏心悦目。

可马场外的人都无心欣赏,因为另一匹马,一直没有减速!

那马就这麽直冲冲地朝他们奔来。

连秦修都忍不住把阿色往後面拉了些,秦舟更是立马将在秦枫晚身边看热闹的秦蹇扯到自己後方。

被秦修护着的阿色突然越过他,跑上前去,将秦沾抱了起来,远离了围栏,秦霈也聪明地跟着他们跑远了些。

「大姐!」

所有的弟弟妹妹们都忍不住惊呼。

秦枫晚还在围栏边!

阿色本想上前,却突然停了下来,因为她看见马背上的人身形很稳,并无惊慌之色,再看向秦枫晚,她也神态自若,毫不慌张。

阿色突然想起其他人对秦枫晚的评价,看过大小姐骑马的人都说,大小姐的骑术是最好的,大小姐在马匹上像个精灵,明媚又自信。

她便静下心来,没有冲动。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那时机紧迫得阿色都以为自己判断错了!

只见秦枫晚淡定地吹了一声口哨,白马瞬间慢了下来,而傅子筠身骑着白马,就在口哨声想起的那一刻,拉了缰绳,勒住了马,潇洒地翻身下马,动作利落干净。

他下马的第一件事,就是整理了一下骑服,骑服是经过量身定做的,稍一整理,在马上颠簸後留下的痕迹就消失不见了,又变得工工整整。

他每一颗扣子都扣得很紧,似乎是很古板和一丝不苟的人。可偏偏他喜欢危险。

他和秦枫晚都喜欢危险。

刚刚那一幕,白马没有任何问题,是骑马的人,没有给马停下的命令。

秦枫晚等到他们都退後之後,才慢条斯理地吹响口哨,傅子筠才淡定从容地拉了缰绳。

他们似乎很享受这种刺激,都爱冒险。所以都很危险。

这是阿色第一次觉得看见了秦家乖乖大小姐的另一面,也是她对傅子筠的第一印象。

第二印象则是,这个人真的太帅了。

她很少发花痴。从小就在帅哥堆里长大,秦修,秦枫眠,包括年纪小的秦舟和秦霈,以及秦家的几个大人,哪一个放在人群里都是亮眼的,颜值、气质都是上上上乘。

所以,她很少对一个人的脸和身姿感到惊艳。

这是她第一次严格意义上感觉到惊艳。

她见到秦修、秦枫眠两个帅哥的时候,还小,还不懂事,连记忆都没有,後来慢慢习惯了这两人的颜值,也就觉得没什麽了。

而这傅子筠对她来说是真惊艳。

他的五官和气质,就像是一幅水墨工笔画。初看如君子清淡,宁静淡薄;近看,似乎上帝在创造他时每一笔都被精心勾勒描绘过。

尤其那双眼睛,真是生得好看。有神自不必说,还含情。不是遇到喜欢那种人的含情脉脉,是天生的情眼,天生会放电,女子同他对视一秒可能就会沦陷。

但他好像并不满意他的眼睛,他一下马,秦枫晚就递给他了一副眼镜。

他立马戴上,朝她弯了弯嘴角。

眼镜其实遮不住他撩人的眼,甚至给他多添了几分让人想毁掉的书卷气。

傅子筠容易让人有一种征服慾。

阿色自然是不会想要征服他的,他是好看,可是不好惹。他有点像是小说里最意想不到的反派,是看似斯文温和实际如毒蛇残忍的反派。

所以她的眼中只是滑过了一丝惊艳。

而这惊艳,正好被扭头的秦修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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