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願惟君顧 — 七十四 螻蟻(岷王視角)

「通儿。」

人们常说,临死前会见到最想念的人。我信,因为我见到阿娘了。即使已经过了十九年。

李通是她给我的名字。据说,阿爷在我出生那天偶感风寒,之後一年多没再与阿娘见面,以至於我第一次见他时大哭了一通,害得阿娘被高大人打了两巴掌。

虽然我和大哥都是淑贵妃的儿子,但他是贵妃亲生,而我……我阿娘,只是淑贵妃的陪嫁丫鬟。

所以,淑贵妃开恩认我这个儿子,还让我陪伴大哥左右,已经是莫大的荣宠了。她对我很好,吃穿用度与大哥无异,偶尔开心了也会对我笑笑。只是,她不让我靠近阿娘。

可是除了阿娘,没人愿意陪我玩啊。

「你是三皇子,是我的儿子,不要总与下人待在一起!」

即使四年後,阿娘被打死在雪地里,我也不能走过去帮她合上双眼。

那天晚上,我梦见阿娘说冷,但我没有棉服,也没有火炉,急得哭湿了枕头。第二天早晨,我被淑贵妃扇晕过去,一头撞在桌角上,流了一地的血。

还是大哥偷偷给我敷的药。他安慰我说,他娘脾气差,平时也没少打他駡他。「三弟,以後你就跟着我,我去哪儿你去哪儿,这样,阿娘肯定没机会拿你出气!」

他当时只有七岁,说这话的时候倒跟个山大王似的,神气活现。

那之後,宫里的人都在背地里说我是大哥的跟屁虫。即使被封为岷王,也免不了风言风语。不过我不在乎,毕竟能一直活在大哥的庇护下就够了。

他去哪儿,我去哪儿。早就说好的。

直到三年前,他说,已经和罗将军商量好了,要把二哥拖下马。

我第一次对他摇头。不可以。他问为什麽。

我说不出像样的理由,只是打心底里觉得,没做过坏事的人不该被惩罚。阿娘、二哥都是如此。

况且二哥一直待我很好,平日里只要阿爷对我吹胡子瞪眼,或是冷言相待,他总会帮我解围。

「不能杀他,因为……」我突然想到一个绝佳的理由。

「因为他是阿爷最器重的儿子。」

是啊。阿爷得有多喜欢,才会抱着牙牙学语的小娃娃在内朝议政,才会指着奏折教三岁稚童识字,才会亲自进靶场陪七岁小儿练习骑射。

即使四弟是皇后亲生,也没有二哥这麽高的待遇。

杀不得的。

大哥骂了句「胆小鬼」,没再理我。

他想要兵权,我明白。二哥在军里深得人心,我也知晓。罗将军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思,满朝文武更是一清二楚。

但二哥不该死。

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在祈求上天开眼,留二哥一条活路。万幸,他活了下来。大哥得了权势,也没再计较他的死活。

本以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直到数月後,有一天大哥突然问我,想不想为阿娘报仇。

阿娘?我阿娘的仇,早在淑贵妃被乱棍打死时就已得报,何来……「我说的是我娘。」大哥淡淡地补充了句。

原来如此。那我不想。

可惜许多事情我没法做主。比如,他和罗将军早已决定割让西北四县三年,换取突厥支持,从而里应外合,围困长安,逼阿爷退位。

「边境的百姓呢?还有将士们,他们……」我慌了,若真如他们计划,拖延物资佯装败退,那岂不是会有成千上万的无辜之人平白送命。「大哥,我们打仗,难道不是为了保护手无寸铁的百姓麽……」

「你骑马的时候,可曾担心过地上的蝼蚁?」

未曾。

难怪阿娘死时,大哥只是觉着雪地红得令人害怕,没有半点难过。

……

我低下头,刺入胸膛的短剑被大哥紧紧攥住,向里又推进了一寸。他怕我伤得太轻,用力扭了扭,将口子扯得更大。

不出所料,几秒前,当我喊出「谋反」二字时,他已经将我当作蝼蚁了。

或许是十分重要的蝼蚁也说不定。

毕竟,十多名刺客四处扑杀之时,他还得不顾性命地把我带到暗处,先行解决。

「情况有变对吗。」我冲他冷笑,尽管每说一个字,胸腔都裂得生疼:「他们连你也想杀,没想到吧……」

本想再对他笑笑,没想到,他却跟拙劣把戏被揭穿的小孩一样,火冒三丈地给了我一记重踹。我滚了几滚,後脑毫无防备地撞在柱子上,只听得骨头崩裂的声音。

我使尽最後一丝力气,拔出短剑。这样可以不用活那麽久。

脑子里有些细碎的记忆,像小飞虫般胡乱飘荡。我伸手,没能捞住。

不知过了多久,我好像又回到了家宴。

黑胡桃木案面。掐丝团花金杯。扣金青玉茶盏。越窑青釉碗碟。

耳边鼓乐欢腾。眼前,五位头戴镶金面具的男子正跳着胡腾舞。

为首之人舞姿纵横,急转如风,跳至华彩部分竟潇洒地摘下面具,冲地上一掷。

只不过,那张脸,不再是阿史那的副将,而是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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