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始於秋分,终於夏末的故事。
他只是,昙花一现,在我的生命中。
自此,我的心,落叶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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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加拿大这片土地。
他喜欢那似火的枫叶。
他说,秋天,是漫天都在下火的日子。
但同时也是四季里最美好的日子,胜过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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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立於一棵枫树旁的木制长椅上,枫叶落了满地,我感受到了他人都感受不到的生机。
国高中时,所读到的诗词多是感怀春天、每至秋日便是一片伤感,彷佛秋天的到来是什麽杀人犯的出狱一般,那样的惊恐。
但是对我而言,秋日,意味着生机。
时间倒流,叶回树梢,春泥化花,我想,回到我们最初的相遇。
每一分每一秒,即使痛彻心扉,仍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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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江?俞江!」
我回过神来,转头看向在一旁面色看着十分着急的朋友。
「隔壁班你的白月光和人家打起来了!你要不要过去看看?」
「看什麽?让他觉得我帮倒忙吗?」我反问道。
我认识我的白月光。
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那种白月光。
我喜欢他的这件事情,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已经暗恋他足足十年了。
时间退回到2013年,他从离岛那搬来我所在的那栋公寓,作为我们的邻居。
好客的母亲在他们一搬来时,就打好了关系,零食、茶点、时令水果......两家总是在每一年互赠这些礼物,也因此,我与他们家那与我同年的小儿子每到假日,除了三餐时间之外,其他基本上是都黏在一块。
春天,公寓後头有一座小公园,那儿种着一颗苦楝树,每至三月,那颗大树便会「羽化成仙」,一身紫衣,外搭一层翠绿的罩衫。
他是我那段被额外的补习班课程充满的岁月其中为数不多的欢乐里,最鲜艳的一抹色彩。
我的喜欢是从什麽时候开始的呢?
我不知道。
我姑且将它算作是一见锺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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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嘴上说着不要,但实际上,我已经迈开了脚步,走向我那朋友所指的,那个小巷口。
自打升上国中後,他便走入歧途,放学时找人在街边斗殴,每次回来,都是落得遍体鳞伤。我多是等在他必定会经过的十字路口,等着他,等到黄昏,他踉跄着走来时,我就会从书包里取出我那一箱医药箱,不过问他所经历的一切,只是沉默的帮他用棉花棒沾上药,来回滚过他那满是鲜血的伤口,然後再拿绷带或OK绷弄上。
他惹出来的麻烦我帮他解决这种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因此,我在这地方的不良少年组织而成的各个小帮派也算得上是有名。
到底又是哪个小兔崽子打了我那个小竹马?
虽然小竹马也是罪有应得。
一走进布满阴影的小巷子,我就看到有只兔崽子拿着一支强光手电筒,直照着我那浑身浴血的小竹马。
「俞江......」他的声音有气无力,嘴角微微沁出了血,学校的制服衬衫上,鲜血混着汗水,将白衬衫染成了鲜红。
「晏秋,你还是先休息一会吧,这些我来解决。」我脱下了身上的制服外套,丢在一旁杂生的绿草上,任由鬼针草沾满它。
我侧身躲过对方直冲着我来的拳头,夺走了他左手拿着的那支手电筒,往他的後脑勺上重重一敲,那人应声倒地,但仍可看出还有呼吸。
「这种小喽罗你都解决不了?」我把玩着手上的手电筒,开了灯,照在了那个人身上血淋淋的伤口上。
「得了吧,我刚从通过来的那条小巷一路打来了这里,这个只是不小心被打到罢了,没有你也没差。」他瞥了我一眼,我关上手电筒,走到他身前将他扶起。过程中他仍不放弃将我推开的想法,但因为身上疼痛,他只能被迫乖乖的扶着我的肩膀。捡了扔在一旁的外套,我们,往光明走去。
不知道他有没有伤到骨头,如果真的可以阻止他在街头乱打架的话,无论什麽代价我都愿意付出。前提是,必须是由我一人承担,而非他去接受。
「你过来干嘛?这几条巷里的大妈少年都说我是个没用的废物,只会靠校霸来救。」他埋怨般的说道:「搞得好像我跟你很熟一样。」
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吃了我这麽多年的糖,竟然跟我说我们不熟?不过我当然知道这只是他的一时气话,也就没有多去深究。只觉得他幼稚得好笑。
「你生气了?」他扶着我的肩膀,一路走着,有些艰难的问道。
我转头去看他,道:「我怎麽生气了?」他有些委屈的看着我:「你一路上都没说话。」
「你有好一点吗?」我生硬的转了个话锋,选择不去继续这个话题。
「你分明就是生气了。」他明显意识到了我的不悦,空出一只手,把我的脸转来朝向他,逼着我的视线。我迎上他的目光,他很快的就熄了气焰,讪讪的放下手,缓缓吐出一句我从小到大都未曾听过的话:「对不起。」
我心底顿时一片柔软,看着他那双迷人的眸子,心想道:真是祸国妖妃啊。
迷得我这一辈子,都放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