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承宠之欢(肉,简体)--陪嫁

烟芜的名字很好听,她的主子户部尚书的小姐沈晓河觉得这个名字,配上她那魅惑的眉眼,实在太夺人眼球了,便给她起小红这样的名字。

烟芜故意坐在后花园里哭哭啼啼,沈家老爷看到了,便上前问她发生了什么,烟芜便说出了自己想要拼死守着自己的名字,奈何被小姐改了,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沈老爷便做主,把她的名字换了回来。

烟芜因此得罪了自己的主子,被打发到下面做粗活,这正是烟芜所期待的,要是一直在沈晓河面前,她就会一直记得并提防自己,几个月后她要选入太子府,成为太子良娣,自己若是被她记得,定然会被她排除在陪嫁队伍里,这样一来,她的上位之路便会困难重重。

让她忘记自己的存在,理所当然的成为她陪嫁的婢女,就算是低等婢女也是好的,只有进了太子府,她才能一步一步的上去。凭借着她的美丽容颜,还怕到时候勾引不了太子吗?沈晓河算什么?入了太子府,一切都听太子的,她一个良娣,还能忤逆太子的心意不成?

“你,把衣服给我洗干净了,我们明日还要穿着,陪小姐初次见太子呢!”小姐贴身婢女小梅对她颐指气使,扔下一堆脏衣服,转身就走。

烟芜默默的捡起砸在自己身上的衣服,呵,小梅?一个连自己名字都守不住的婢女,好意思在她面前耀武扬威,把自己当做小姐的心腹,小姐不过是把她当做一只听话的小狗,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下等人罢了,她烟芜才不会和这种欺软怕硬的小人置气。

清洗完衣物,她回到房间内,找出自己精心缝制的衣衫,太子明日既然会来,那么定然会路过西巷,今天得出门去查探一番,在他见到小姐之前,先下手为强。

烟芜走到厨房,对采买东西的小厮阿德欠身说道:“阿德哥哥,今日和明日我想出去逛逛,你能不能把采买的单子给我,我替你出门去采买啊?”

阿德满脸笑容的说道:“好好,没问题。”

烟芜拿着钱和单子就往后门出去了,她知道这个阿德对自己是何用心,就算他对自己存着十二分的真心,那也是无用的,她才不愿意跟着这个小厮,世世代代成为别人的奴仆,混得最好,不过是一府的管家,还不是低声下气受人使唤。

利用他的心意,烟芜得以出门去,这西巷人不多,往前拐个弯就是沈府,之前太子要迎娶良媛何家的时候,是坐的紫色白顶的轿子,他娶的女人都是对他登上帝位有用的,固然不会厚此薄彼,让他人看出差别来。

而故意摔倒的戏码,上次他迎娶良媛何家的时候,就已经有众多女子冒险尝试了,她烟芜凭什么能让他一见便记住?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成为他心中的那个女子。

太子心中的那个女人,是他父亲的女人,当今皇帝的妃子,淑妃,淑妃已经去世三年了,这个女人,贤良淑德,睿智聪慧,是沈老爷的妹妹,深受皇帝喜爱,她的音容笑貌,深深的印在烟芜的心里,可惜美人薄命,死在后宫斗争之中。

淑妃去世,太子三天三夜都没出门,一出门便是红肿的双眼,这些烟芜都时时关注,知道得一清二楚,烟芜知道淑妃生前最喜欢食用盐渍玫瑰杏子,身上有桂花与百合的清幽香气,别人还不知道的一点是,她身上清幽的气息还带着一丝丝白芷的味道,因为她日常吃保养的药里,最重的一味药就是白芷。

最喜欢身着水蓝色与嫩黄色,身上有一只银铃铛,系在脚踝处,只是进了宫便再也没有系上铃铛了。还有许许多多的习惯,烟芜都一一记在心上,因为她知道,这样的女子,许多皇家贵胄定然对她倾心,烟芜只要好好利用她,便能事半功倍,轻而易举俘获太子的心。

烟芜走过西巷,她明日在脚踝上系上铃铛,身着水蓝色的裙子与嫩黄色的外衫,在耳后涂抹上白芷香露,衣服在桂花百合香袋中放置了几十天。采买东西回来之后,走到西巷的中段,逆风走过太子轿子旁,正好是暖暖的东南风,轿子的窗帷会轻轻打开一角,只太子只能在一瞬间瞥见她的眉眼。

在中段有一个地方,最容易滑到,定然会有许多女子选择在那里跌倒,等到他掀开窗帷应付那些女子的时候,便会看到自己的背影,这对于年轻的太子来说,朦朦胧胧,若隐若现,就最美的初遇。

只要心中强烈想要得到某种东西,就没有得不到了,除非心中摇摆不定,而烟芜的内心极其坚定,目标单一,她,是个极其世俗的人,想要的不过是财富和权势,成为万人之上,无人敢冒犯她的那种人,出身下贱,但不甘于此,所以从小费尽心思,保持她容貌和身姿,这才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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