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渴臣--乱分春色【三】

明鸾笑得不行,同金娘道:“你看嘛,男人有时候也不全是要诡奇宝物。”

金娘桃腮一鼓,有些气恼:“又怎知女帝陛下的绸带是什么来头,到底是我没见过的名堂罢了!”

明鸾笑她:“你也知晓,马场所到皆是贵胄。即便是罕见的星彩宝石,纵有连城之价又如何。泼天富贵常有,抵不过一份心意尔。”

正说着,便见川崎侯进来了。

来的男子一身劲装,身姿挺拔,浑身饰物却朴素无华,但仍可见世袭的气派。川崎侯第一眼落在金娘身上,旋即才望向明鸾,唱礼屈膝。

明鸾饶有兴趣,见金娘娇艳贵矜,姣好面容带着两分女儿傲气,同面前川崎侯堪称般配的。心中便有了些揶揄的话要来说他两,只故作沉吟想了想,说道:“川崎侯得了星之彩?便巴巴来送给人家嫡小姐了。”

川崎侯一愣,倒不是个多圆滑逢源的男子,诚然道:“宝物珍贵,虽逞了马场上的风头,但想着如此宝物也该是嫡小姐的爱物。故而,物归原主。”

金娘脖子一梗,嗔道:“我……我勤国公府,多得是……”

“往前不也都赠还了吗?”明鸾见缝插针,“说起咱们,也是从小顽到大的熟稔。川崎侯不博本皇的绸带,只喜欢嫡小姐的彩宝呢。”

川崎侯不善言辞,脖颈倒还涨红了起来。怪他不善于表达,这一藏就是而立之年。倒也是个坦诚磊落的心,的确是心意难得。要说金娘有多非九贤王不可,那也不见得。或许是少女时候爱逞强,一口气争了好些年,竟就习惯了。

偏是金娘眼神没在这头,只盯着马场上的辰九,满心少女情怀,惊叫起来:“九殿下竟比过了首辅大人,当真好马术!”

明鸾随她神光看去,见得马场周围人声鼎沸,全都在垫着脚看那五个男人。

整个大曜国的掌权之人,此刻都上马了。如此稀罕的场景,百年难得见一回。

辰九好远游,马术好,那是自然的。

擎苍自受过断筋之刑,便不再骑马,如今勉力上马已是倾尽全力一搏。他此刻蹙眉敛神,手中缰绳攥得紧,几可看见额角汗珠。他的汗水顺着锋利的下颌滑落,春光一照便生辉。可他眼神阴鹜而尖锐,便让人想不到他此时策马当受彻骨疼痛,唯觉得敬畏。

辰九远他半尺,白发束起便显得干练,周身白衣飘忽随着烈马颠沛而飞扬,陡然有了几分眉间含远山的风采。他若此时仍游历名山大川,策马过烟雨江南,大抵不过此时风姿。

偏是余简与他并驰,二人俱是白衣,却是不同的模样。余简因贴身侍奉君王,着的是窄袖窄袍,竖领合到了脖颈,只显得人一丝不苟般认真严苛。他手持马鞭一扬,烈马的嘶鸣之声便响彻马场。

诸人俱是叫好。

此时骤见一片鲜衣,岚君一路还且轻笑着,擦过余简的肩膀,道声:“侍官大人,让让。”明鸾幼时第一次听“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便是席间女先生用来说岚君的。他鲜衣怒马,好似趁得上一身夺目绚烂的华衣,在马上时眉眼微弯,说不出的倾倒风流。

可若论为首,只有重渊一骑绝尘。重渊的马术冠绝大曜,此时一匹汗血的宝马在他胯下被勒得口血迸溅,烟尘裹挟着林边飘来的桃花瓣儿,抵消了他身上两分浴血的戾气。

明鸾从不怕他打败仗,因为他是大曜的战神。此时一身战甲神采飞扬,披靡的摄人气势令在场亲贵无不叹服。而他,只为要去博她衣上的一截绸带。

明鸾心里甜的。

难怪历代君王想要后宫三千呢,各有姝色,哪个不美。要是自己再昏庸一点就好了……给师父封个皇后当当,让他管管那些个勾心斗角成精的人。首辅擎苍位高权重,逼急了满手扎刺儿,便封个贵妃好了。岚君皮相好看,就封丽妃;阿简嘛,惟正惟公,封个德妃。九王叔自然是贤妃,可要是荧惑那厮不安分,就给荧惑封个……小答应。

想着又笑出来,明鸾捂了捂嘴。

金娘当她炫耀,实在懊恼:“女帝陛下一呼百应,我自知不敌。”

明鸾摆摆手:“不是那个……”忽而心生一计,权当成全他二人,便索性道:“哎呀,说起来,本皇倒也算不上一呼百应。”只眉眼一弯,“御庭西殿如今是岚君统领,很是冷冷清清空空荡荡的。听闻川崎侯还未婚配哦?今日一看又觉与幼时不同,少时还称川崎侯一声哥哥,细细端详,今日是愈发伟岸端正呢。”

川崎侯一怔,撩袍便跪:“女帝陛下……臣、臣已有意中人了。”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