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要去见他--第一章

九月的天气好得过分,下午六点的红霞,铺满了半边天空。

世腾小区七楼的阳台上,正放着收音机,悠扬婉转的轻音乐一泻而下。唐莺侧坐在木椅上,左膝盖搭着右膝盖,一点一顿的悠晃着。手里捏着酒杯,不时轻抿一小口。直到微醺,也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已经一个星期了,是真的回到了出事前三个月。

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这一次,绝不能让历史重演,这一次,为自己而活。

当夜幕袭天而下,整个世界一片幽蓝浅黑色,几只大雁排成整齐队形飞过城市上方。

收音机里的音乐忽转急促,以致于唐莺没有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

“好香啊,阿莺,今天又是什么好吃的?”。

程哲在门口脱掉鞋,换上家居拖鞋,把皮包丢在沙发上,就迫不及待的去厨房,揭开正在煲着温的排骨汤。

唐莺关掉收音机,起身往客厅走来,一身舒适柔软的米色薄款毛衣,勾勒出上半身腰际的曲线,盈盈一握。

“阿莺,你猜,我给你带了什么?。”程哲笑得一脸温润,两手背在身后。

还未等回答,就拿出了一朵鲜艳欲滴的红玫瑰。唐莺垂眼,在想,他是不是刚刚去厨房还浇了几滴水在花朵上。

“来,鲜花配美人”,程哲撇断根部,小心的把刺去掉,斜插进乌黑蓬松的发间耳畔。

唐莺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想着,以前自己也是被他这种小心呵护的样子,所以一直没有发现真相吗?在对方亲过来的时候,不经意的侧了头,让本该落在唇边的吻亲在了脸上。

“汤好了,我们去吃饭吧”,唐莺转过身体,一脸平静的进了厨房。

两人吃饭的时候,程哲照常絮絮叨叨,说这一天发生了什么,专拣有趣的说。

“姒姐她有没有想过,再找个喜欢的人家结婚,毕竟她还年轻,才三十五。”唐莺突然插话,试探性的看对方反应,果然。程哲说话声戛然而止,一脸尴尬掩饰的表情。

“她有她自己的安排,你不用担心那么多”。

唐莺呵了一声,然后双方在后半段沉默的结束了这顿晚餐。

晚上,唐莺找借口身体不舒服一个人去书房睡了。不在意身后他欲言又止的表情。

半夜,唐莺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是时候,尽快结束这段关系了,越拖下去越是没得意义。

第二天周末,一大早就有人敲门,唐莺翻了个身继续睡觉。迷迷糊糊听到梁姒的声音,和这个“婆婆”向来不对盘,也没必要去跟前讨没趣。

前世的唐莺还总是在想,自己到底什么地方没有做好,不断的让自己尽善尽美。可讨厌你的人怎么做得好都没用。

故事很简单也很狗血,唐莺小时候在农村生活,跟程哲家对门对户,程哲爸妈离婚后,判给爸爸,从小跟爷爷生活。因为从小爸妈都没在身边的缘故,唐莺家对他非常照顾,家里烙了饼做了什么好吃的,一定会带去给程哲,唐莺妈妈做的毛拖鞋,也会顺便给程小哲做一双。爷爷年龄大了照顾不到那么多,两个小孩也总是形影不离的,小时候的程哲总是说,我以后会一辈子对你好的,你相不相信。

在程哲十岁那年,爷爷还是去世了,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小孙子,闭眼前握着陈哲的手,要他一定好好的。程家也没什么亲戚在这边,当时的后事还是唐莺家爸妈先料理着,程哲爸爸在第二天才赶到老家,一进村到了灵柩前一个大男人哭得泣不成声。之后平静下来再三感谢了唐莺家,自己下海经商找到了些钱,也舍得花钱,把老爷子的后事也整得风风光光的。那是唐小莺记忆里深刻的三天流水席,唢呐整天的吹,念经文的也没停歇,还有哭得双眼红肿的程小哲,当时的唐小莺想,她以后一定对这个男孩好一点,也太可怜了。

之后的程哲就被他爸爸接到了大城市生活,当时两个小孩难分难舍,程爸还开玩笑,让程小哲以后把阿莺娶回家,就不用这么难受了。

时节如流,一晃眼十年过去了,唐莺也很争气考到当地省城读到大二了,原准备大三开始进一步深造,可是老天爷或许嫉妒她前半生的顺风顺水,在大三这年端午的前一天,村长打来电话,说她父母在去镇上置办东西的路上,她父亲开的小三轮下坡的时候没有掌握好方向,冲到樵江里面去了,现在正在组织人打捞。

当时的唐莺脑袋嗡的一声,抖抖索索的收拾东西,去车站买大巴车票回老家。一路上都不知道怎么度过的,到家是十一个小时后,父母的尸体已经打捞上来了,已经泡得发白体积大了一圈,当时的唐莺没有哭,也不知道是刺激过头了还是什么。

程父和程哲也回了老家,帮着她一起简单的把父母后事做好,那五六天,程哲一直陪在她身边,也不说话。直到出殡后,唐莺突然一下子崩溃了,哭得昏天黑地,然后靠着桌椅睡着了。

这十年因为通讯不便,唐莺和程哲联系本来也不多。靠着小时候的情分,他不分昼夜的这样陪着她,让唐莺很感动。

程爸离开前,找到唐莺,让她以后继续读书读下去,说钱不是问题。唐莺想了后,感谢了程叔叔,自己爸妈还有点积蓄,把大学读了后,就打算出来工作。程叔叔看她坚持也尊重其想法。

“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不用担心,找你程叔叔就是了”这时候,唐莺才发现,程叔叔旁边站的人,身材高挑,栗色卷发,说话的时候眼睛习惯性下撇眯一下,很成熟艳丽的一个女人。

那是唐莺第一次见梁姒,程叔叔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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