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藤萝有暗[痴女h]--番外·1997的夏天

1997年-

15岁的陈爱美没考上高中,到了哥哥当学徒的华亭酒楼跑堂。

酒楼是老字号了,价格中等、口味地道,上门的顾客络绎不绝。陈爱美长得漂亮,打扮洋气,乌黑浓密的秀发挽高,别一把镶着珍珠的发夹,鹅蛋脸又乖又俊,就是没好气说话也透着年轻女孩招人喜爱的那股劲。

街坊邻居都很爱逗她说话。

那是个八月的午后。

中午吃饭的客人陆续走光,陈爱美得了闲,坐在门口石墩嗑瓜子。陈爱国在厨房做事,时常给小妹揣些吃食。

有时候是东南乡镇送来的软糕。

有时候是一盘干果。

她嗑瓜子不用嘴,指甲一捏,捻仁进嘴。

一点也不唾沫横飞。

林日新夹着书,从马路对面横跨过来。

觅食的麻雀停在低矮交错的电线上,呼啦啦飞起两只,捡地上掉落的米花。

男孩白衬衣紧收在的黑色西裤里,穿一双本地产的白色帆布鞋,头发很干净,脖子也干净,就连最爱蹭脏的领子都是雪白的。

那是陈爱美第一次林日新。

又干净又文气,一点也不像这条街上的人。

“这是华亭酒楼吗?”林日新站上台阶,看清石墩上亭亭玉立的陈爱美吓一跳,退下来,收了收胳膊,眯眼盯着招牌看。

陈爱美噗嗤笑出来,捏在瓜子仁在牙齿上咬。

“这么大招牌还要眯眼睛啊,你在哪上学?”

“复兴中学。”

“几年级?”

“高三。”

“那不是马上要考大学了。”

林日新点头。

不再说话了。

酒楼经理出来,迎他进去。到处看了看,林日新说,“考不上大学我再考虑继承的事,叔父在哪,我父亲捎了东西过来。”

陈爱美放下瓜子,偏头看。

男孩手里还拽着个网兜,里面有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玻璃罐子。走亲戚拿这么点东西。陈爱美同街坊说话说惯了,很有些泼辣,“我们店里新鲜的大闸蟹都吃不完,哪用吃这个啊……”

她笑得那样明媚。

林日新低头,紧下拳头,没说什么。

经理陪人从后门出去。

转头剜了她一眼。

彼时陈爱美还不晓得,林日新父亲生了重病,家中本就拮据。便是这不太像样的礼物,也是很像样的了。

陈爱国端砧板出来切菜,让陈爱美帮忙打下手。兄妹俩坐在高木椅上,看着外面车来车往的世界,笑着说话。

陈爱国想干成熟手,接师父的班。

陈爱美说要买大汽车,住楼房天天洗澡,还要给哥哥买一身最最时髦的西装和皮鞋。

“你天天穿汗褂,脸又不好瞧,什么时候才能娶到媳妇!”

陈爱美码好菜,像个小管家婆一样唠唠叨叨。

递过毛巾替陈爱国擦汗。

陈爱国憨憨笑起来,“我穿西装又不好看,再说,皮鞋硌脚。”

兄妹二人父母走得早。

在亲戚家住过一段时间,陈爱美受不得气,闹着要出去打工。陈爱国索性退学进了华亭酒楼学手艺,和妹妹重新搬回老宅。

不说多宽裕,酒楼做事总少不掉吃的。

那时候临江发展飞快。

尘土飞扬,到处都在拆建。人们说话一个比一个声高,眼睛发亮,很爱新鲜玩意儿。傍晚街头的夜市常有刚学会吉他的人卖弄,他们唱歌,唱得很响亮。

一点也不在意是否会影响别人。

那时候陈爱美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一个文弱寡言的男孩,一个看招牌都要眯眼睛的书呆子,更没想过她人生中最美好的时间将会永远停留在十五岁的夏天。

她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若肯屈服,早点想通,也许也会慢慢平顺。

但她就是不肯,爱得不管不顾,恨得咬牙切齿。

搞错了报复别人,并不是伤害自己。

误了自己。

害了哥哥。

终于消失得无影无踪,心中尚有余恨,绵绵不绝,但亏欠竟也不比恨少。

但在成为别人口中的“那个女人”前。

她也的确只是个快言快语,坐在石墩上嗑瓜子看麻雀、勤快爱笑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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