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短文合集--青梅(一)

作者有话说:(第一次尝试第一人称写,写写看)

周末,我去武直校区找李绍孚。我们俩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是邻居,大学也报的同一所,不同学院。但是大二的时候我们院从武直校区搬到了蒲河校区,但我们关系还是蛮好的,时不时就约了见个面。有时还出去旅游,挺自在的。

哦,我们都没有对象,因为发现跟谁在一起都没有跟对方在一起自在。再加上有一次酒后乱性,嗯,就更加不需要男/女朋友了……

40分钟的公交车,下车的时候胸口发闷,我靠着柱子捶了会儿胸,看到不远处修地铁的围墙,这地铁都修了两年了,什么时候能运行啊。

我一边嘀咕一边进了校门,这地方我熟得很,顺利走到图书馆找他。对,我的竹马李绍孚先生是位大学霸,不像我,得过且过。我能上这所大学真是多亏了他天天督促我学习。

下午的阳光从大大的玻璃窗照进来,明黄的书桌面亮得刺眼。他正坐在一处阴影里,对面是一位女生,时不时就抬头望一眼他。说真的,李绍孚不算很帅,但穿衣打扮清爽有品位,跟普通的男同学一看就是有区别的。

我过去往他身边一蹲,倒把他吓得一愣。然后看是我,笑着揉我的头发,开始收拾书本。

他一条手臂揽着我的肩,轻声问怎么不打电话给他。

我说突击检查咯。

我笑嘻嘻跟着他走,就好像没有看见对面那个女生灰暗的脸色。

我们直接去了一家熟悉的店,我每次过来都要去吃一顿的。学校周围的店真的是又好吃又实惠啊,我再一次感叹。

点了几个还没试过的菜色,李绍孚已经把碗筷放好了,笑道:“菜单上还剩几道没吃过?”

“嗯……除了我们不吃的,应该没有了。”

“恭喜达成任务。”

我这人不爱别的,就喜欢吃东西。出去旅游首要的也是找美食,李绍孚曾经感慨还好我遗传的我妈的基因多些。因为我妈40多了还身材苗条,而我爸已经“憨态可掬”了。

吃完饭,我们去超市买了点东西去开房了。

其实我们发生关系之前也经常住一间房。因为我们经常出去旅游,我又不敢一个人睡,不过有的时候是标间,有的时候是大床房。

那天,我一时兴起想试试自己的酒量。不过我素来胆小,是不敢去酒吧这样的地方的。就拉着李绍孚买了一袋子的酒,然后开了个房间喝酒。除了酒还有零食,烧烤,本来就是喝着玩儿的嘛。

我每种酒都先尝两口,好喝就留着,不好喝就给李绍孚。从小养成的习惯,他都会把我喜欢的留给我,我总想我找不到男朋友得怪他把我惯坏了。

这样交叉喝了一遍,我当时反应就有点迟钝了,就感觉眼前的东西都被放慢了。但我还是清醒的,我还知道吃烧烤,还知道跟他讨论什么时候去西安玩一玩,听说那边好吃的很多。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到他怀里了,可能他怀里比较暖吧。还有我喜欢的味道,是我亲自给他挑的香水。

然后,我们就开始接吻了。我们以前也接过吻,纯粹是好奇,跟着电视里学的。不过我们接吻都是很平和的,很亲昵但不色欲,一般这种时候,我们会觉得彼此很亲近,全世界我们是最亲近的。

酒味缠绕,交换,蔓延,我闭着眼睛专心地享受这个吻,却被他的动作扰醒。他的手摸上了我的胸。这不正常,以前最多就摸摸我的腰,最多捏一下我的屁股,再多就不会了。可是这次好奇怪,但我又不想阻止,因为很舒服,不想动。甚至在他脱掉我的毛衣时,我还有心思调侃他:“你要是早点这么干,我的胸能大一个罩杯了。”

他跟我额贴额,说:“现在也来得及,我以后给你多揉一揉。”

他剥开我的内衣,含住我的乳尖,不自主地抬手环上他的脖子,把他紧紧按在我胸上。好舒服啊,我想。

酒精麻痹了我的神经,所有的反应都很迟钝,他进入了我的身体,压在我的身上。我一点都没有感觉痛,但他第一次很快就泄了。我笑话他,然后他又硬了……

顶到敏感点时,我会不自觉地用双腿勾住他的腰,缠紧,然后换来更猛烈的撞击。灼热的汗珠滴在我的胸上,又被他一口抿掉。

那晚最后的记忆就是摇晃的床和炙热的身体。第二天醒来又来了一发,我们太合拍了!20年的默契,我们像亲人一样熟悉,又有恋人的激情。那次旅游,原定3天,却在床上耗了两天,不知疲倦。

我们为什么不直接谈恋爱算了呢?因为啊,在我心里,爱情冲动又热烈,能让人飞蛾扑火又结局未知。我总觉得友情,亲情都比爱情来得持久,我不舍得失去他。

不过,如果有一天,他跟我说,他遇到爱情了,我一定收拾收拾滚得远远的,再也不出现。如果有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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